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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马,刘伟顾不得身上还有无尽的鲜血在滴落,就这样直接朝着前方冲去,而在他走后不到一个时辰,一队突厥人直接从辽阔的草原上冲了出来,来到了刚才的战斗发生的地方。
“这里发生了战斗,死了很多人。”一个小兵将自己探查的结果告诉带兵的将领。穿着一身华丽的皮甲,在皮甲上面用银丝镶嵌出来一条栩栩如生的银色巨狼的年轻人此时就在马背上,看着眼前的这一个战场的残骸。
“真是一个强大到不可思议的家伙,这里倒下的全都是薛延陀的人,不下于三百人,那么拦截他的应该就是我们请求支援的那一只千人队了,可是现场的战斗痕迹很乱,你们看这些人全都是被刀割断了气管,甚至没有大出血,显然连脖子上的血管都没有切断,可谓是非常的准确。还有再看这里,一刀刺穿皮甲,然后力贯胸口的肋骨,并且直接从后背穿透出来,他的力量也是强的可怕。再加上对方擅长射箭,这是一个可怕的敌人。”穿着皮甲的青年翻身下马淡淡的翻看了两具尸体然后说道。
“那我们怎么办?薛延陀的千人队都拦不住,我们这就只有两百人。”在这个青年身边的一个年纪看起来比较大的突厥士兵问道,他留着长长的胡须,此时还有一些虫子在上面攀爬,显得很是恶心。
青年也有点不怎么看得惯,所以直接转过头接着说道:“我们当然要继续跟着,这家伙就算是真正的战神,也不可能不吃不喝的一直跑,我们累死他!为了我们阿史那部族,他就必须死在我们手里!”青年的神色变得坚定无比。
这家伙是谁?就是在突利面前立下了军令状的阿史那·呼蛮。在阿史那·社尔和薛延陀发生战争失败逃亡可汗浮图城之后,阿史那部族在草原上的地位就已经变得岌岌可危,所以需要有足够的功勋来重新树立起阿史那部族的威严。
而阿史那·社尔那个家伙现在是东突厥草原上的阿史那部族的叛徒。当然要是等到将来阿史那·社尔变得强大了,说不定这个叛徒又会变成救世主。
而阿史那·呼蛮却是不愿意再见到阿史那·社尔回来的一个人,他也是阿史那部族这一代最优秀的年轻人,只是因为有阿史那·社尔那个哥哥在上面,光环笼罩之下,他什么样的成绩都无法获得。
所以这半年多没有了社尔的阿史那部族才是他的部族,他的才华才得以彰显,虽然现在并不是全盛时期那样的拥有控弦之士数万人的大部落,但是现在却也有了起色,最主要的就是靠着他,他勇武强悍,而且还有一只草原上绝无仅有的草原金雕。
这是一只从小被他养大的金雕,现在已经接近十几年了,但是相对于金雕七八十年的寿命来讲它和阿史那·呼蛮一样还是一个年轻小伙。
这一只金雕展翼足有接近三米,远远超出了同类,就算是停下来收起翅膀身长也有接近一米五,可以说是金雕之中的大个子,而且飞翔能力非常的强大,因为从小被阿史那·呼蛮饲养,所以可以和他进行简单的沟通。
虽然鸟的脑容量都不大,可是在这种日积月累之下,也是一个不可小瞧的默契,甚至比起一些普通人的配合都要来得强。
这也是阿史那·呼蛮为何能够一直带着人跟在刘伟的后面的原因所在,因为他被天上的那一只眼睛跟着,怎么也甩不掉。
可是这一切刘伟都不知道,他甚至没有多余的时间看天,或者说有那么一两次,但是却没有注意到那一直盘旋在天空之中的大鸟会是监视他的元凶。
不过虽然刘伟一开始没有往这方向想,但是在经历了一次次的围追堵截之后,也在开始怀疑自己的行踪为何老是会泄露,顿时他开始注意四周的一切。
在狂奔了六天之后,刘伟终于绕了一个大圈子来到了最初的约定的集合地点,只是刘伟这个时候没有一丝一毫的停留的打算,他直接看都没有看当初熊大和程处默隐藏的地方一眼,而是直接打马而过,但是一个包裹却是在路过那个地方的时候直接一下子飞进了那一片区域。
在草原上打了一路酱油的程处默和熊大,这已经是在这一个小小的洼地之中呆了七天了。这种情况下,程处默无聊的在地上逗弄蚂蚁。
但是这一天,忽然间一个包裹直接从天而降砸在了程处默的面前,而熊大也在远处的另一个高一些的地方的探哨之中探出头来,看着一起绝尘而去的那一个身影,顿时差点跳了出来。
“是伟哥,是伟哥吗?”程处默问道。
“别动,先看看是什么东西。”熊大说着就已经从眺望洞穴之中跳了出来,然后直接朝着程处默奔来。
“先打开看看,这里面究竟是什么。”程处默说着,先让熊大钻进他身边的另一个坑洞,这两个坑是给他们准备的休息使用的,地上垫着牧草,还有羊皮睡袋,这东西是他们去年度过寒冬的法宝,现在虽然已经是春天了,可是晚上气温低还是用得着,上面还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牧草,幸好这里离着突厥王帐并不是很远,所以没有部落在这一片地区放牧,再加上突厥王帐另一边正在和薛延陀对峙,所以倒也没有什么人来往,两人才安然的躲过了这几天。
打开包裹,里面是一个用羊皮包裹着的小箱子,此时羊皮上书写着一些潦草的字迹,刘伟去年在冬天学习突厥语的同时,还和黄飞那小子学习了一下这个时代的字,不然的话,他还真的就是文盲了。繁体字他一部分认识,一部分根本就不认识,而在大唐也不是后世的繁体字为主,也有着各自的变化,虽然变化不是很大,可是要刘伟刚穿越过来的事后就写出来那是比杀了他还要难。
骑着马,刘伟顾不得身上还有无尽的鲜血在滴落,就这样直接朝着前方冲去,而在他走后不到一个时辰,一队突厥人直接从辽阔的草原上冲了出来,来到了刚才的战斗发生的地方。
“这里发生了战斗,死了很多人。”一个小兵将自己探查的结果告诉带兵的将领。穿着一身华丽的皮甲,在皮甲上面用银丝镶嵌出来一条栩栩如生的银色巨狼的年轻人此时就在马背上,看着眼前的这一个战场的残骸。
“真是一个强大到不可思议的家伙,这里倒下的全都是薛延陀的人,不下于三百人,那么拦截他的应该就是我们请求支援的那一只千人队了,可是现场的战斗痕迹很乱,你们看这些人全都是被刀割断了气管,甚至没有大出血,显然连脖子上的血管都没有切断,可谓是非常的准确。还有再看这里,一刀刺穿皮甲,然后力贯胸口的肋骨,并且直接从后背穿透出来,他的力量也是强的可怕。再加上对方擅长射箭,这是一个可怕的敌人。”穿着皮甲的青年翻身下马淡淡的翻看了两具尸体然后说道。
“那我们怎么办?薛延陀的千人队都拦不住,我们这就只有两百人。”在这个青年身边的一个年纪看起来比较大的突厥士兵问道,他留着长长的胡须,此时还有一些虫子在上面攀爬,显得很是恶心。
青年也有点不怎么看得惯,所以直接转过头接着说道:“我们当然要继续跟着,这家伙就算是真正的战神,也不可能不吃不喝的一直跑,我们累死他!为了我们阿史那部族,他就必须死在我们手里!”青年的神色变得坚定无比。
这家伙是谁?就是在突利面前立下了军令状的阿史那·呼蛮。在阿史那·社尔和薛延陀发生战争失败逃亡可汗浮图城之后,阿史那部族在草原上的地位就已经变得岌岌可危,所以需要有足够的功勋来重新树立起阿史那部族的威严。
而阿史那·社尔那个家伙现在是东突厥草原上的阿史那部族的叛徒。当然要是等到将来阿史那·社尔变得强大了,说不定这个叛徒又会变成救世主。
而阿史那·呼蛮却是不愿意再见到阿史那·社尔回来的一个人,他也是阿史那部族这一代最优秀的年轻人,只是因为有阿史那·社尔那个哥哥在上面,光环笼罩之下,他什么样的成绩都无法获得。
所以这半年多没有了社尔的阿史那部族才是他的部族,他的才华才得以彰显,虽然现在并不是全盛时期那样的拥有控弦之士数万人的大部落,但是现在却也有了起色,最主要的就是靠着他,他勇武强悍,而且还有一只草原上绝无仅有的草原金雕。
这是一只从小被他养大的金雕,现在已经接近十几年了,但是相对于金雕七八十年的寿命来讲它和阿史那·呼蛮一样还是一个年轻小伙。
这一只金雕展翼足有接近三米,远远超出了同类,就算是停下来收起翅膀身长也有接近一米五,可以说是金雕之中的大个子,而且飞翔能力非常的强大,因为从小被阿史那·呼蛮饲养,所以可以和他进行简单的沟通。
虽然鸟的脑容量都不大,可是在这种日积月累之下,也是一个不可小瞧的默契,甚至比起一些普通人的配合都要来得强。
这也是阿史那·呼蛮为何能够一直带着人跟在刘伟的后面的原因所在,因为他被天上的那一只眼睛跟着,怎么也甩不掉。
可是这一切刘伟都不知道,他甚至没有多余的时间看天,或者说有那么一两次,但是却没有注意到那一直盘旋在天空之中的大鸟会是监视他的元凶。
不过虽然刘伟一开始没有往这方向想,但是在经历了一次次的围追堵截之后,也在开始怀疑自己的行踪为何老是会泄露,顿时他开始注意四周的一切。
在狂奔了六天之后,刘伟终于绕了一个大圈子来到了最初的约定的集合地点,只是刘伟这个时候没有一丝一毫的停留的打算,他直接看都没有看当初熊大和程处默隐藏的地方一眼,而是直接打马而过,但是一个包裹却是在路过那个地方的时候直接一下子飞进了那一片区域。
在草原上打了一路酱油的程处默和熊大,这已经是在这一个小小的洼地之中呆了七天了。这种情况下,程处默无聊的在地上逗弄蚂蚁。
但是这一天,忽然间一个包裹直接从天而降砸在了程处默的面前,而熊大也在远处的另一个高一些的地方的探哨之中探出头来,看着一起绝尘而去的那一个身影,顿时差点跳了出来。
“是伟哥,是伟哥吗?”程处默问道。
“别动,先看看是什么东西。”熊大说着就已经从眺望洞穴之中跳了出来,然后直接朝着程处默奔来。
“先打开看看,这里面究竟是什么。”程处默说着,先让熊大钻进他身边的另一个坑洞,这两个坑是给他们准备的休息使用的,地上垫着牧草,还有羊皮睡袋,这东西是他们去年度过寒冬的法宝,现在虽然已经是春天了,可是晚上气温低还是用得着,上面还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牧草,幸好这里离着突厥王帐并不是很远,所以没有部落在这一片地区放牧,再加上突厥王帐另一边正在和薛延陀对峙,所以倒也没有什么人来往,两人才安然的躲过了这几天。
打开包裹,里面是一个用羊皮包裹着的小箱子,此时羊皮上书写着一些潦草的字迹,刘伟去年在冬天学习突厥语的同时,还和黄飞那小子学习了一下这个时代的字,不然的话,他还真的就是文盲了。繁体字他一部分认识,一部分根本就不认识,而在大唐也不是后世的繁体字为主,也有着各自的变化,虽然变化不是很大,可是要刘伟刚穿越过来的事后就写出来那是比杀了他还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