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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需要吃东西,因为食物里面有人类需要的营养和水分,来满足自身的成长和消耗,妖怪吃人,因为人乃万物之灵,血肉更是精华所在,能够增长修为,提升道行,站在天空中昊日的角度来看,似乎没有什么不对,都是附和自身的需求,合情又合理,但是站在人类的角度,吃人就是大恶不赦。
人可以吃自己想吃的任何东西,但是别的种族就是不能吃人,这是人类作为最强大种族的一种自信,一种霸道,无数纪元传承下来,这人为的规矩又变成了一种至理,不容更改,所以妖吃人,是罪恶的,妖必须消灭。
人族势大,妖不可敌,只能退居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偶尔之间,步入人类世界,抓一些没有抵抗之力的普通人,打打牙祭,完事之后,便有重新遁入山林,否则便有性命之忧,要知道除了卫道之外,妖的内丹对修炼者可是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有些妖很倒霉,出了深山老林便遇到了修炼者,若是道行高深还好说,若是实力不济,则直接被打杀。
还有一些妖很特别,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打杀,便用一些特殊的手段把这些妖怪关押起来,等到合适的时机,在决定是杀还是放,又或者有些有特殊能力的大妖,更本就无法杀死,只能限制其自由,让时间这把刀来宰了他。
在遥远的中古时期,人类修炼者又想出一种对付妖族的办法,把妖当做一件兵器来祭炼,方法和特别,成功的概率也非常的低,可一旦成功,必定会惊天地,泣鬼神,成为一件可以传承镇压气运的法宝。
既然知道这是炼妖,空字辈师叔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缘,便在旁边建起了一座名叫金山寺的和尚庙,收了一些人,传授功法武艺,当做守寺护法。
许多年过去了,祭炼依然没有成功,而空字辈师叔的修为到了一个瓶颈,需要闭关,若是能过,则可向天再要三百年,若是不能跨过,只剩下匆匆数十年了,哀叹一声,知道自己的命里没有这样的机缘,便回到了白云寺,将消息告知方丈,让寺里的门人去碰碰运气。
法海知道这定是师父为自己谋划,毕竟寺里面下山游历的僧人有很多,不一定非是自己去金山寺做主持。
心里知道归知道,可一旦进了繁华的城池,法海便将那别人千求万求的机缘抛之脑后了。
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感受着人气的熏腾,望着世人百态,法海那颗麻木的心终于又恢复了知觉,扑通扑通的跳着,血液加速,一股活力在体内复苏,感觉自己重新活过来一样。
“山下终比山上好,怪不得那个胖子下山之后就再也没有了音信,看来已经沉迷在了红尘繁华之中,”法海喃喃自语:“胖子也真是的,私信也不给我来一封,现在想要找他,也没有地方去找!”
法海心里又有些担心,按照常理来说,胖子不可能不给自己音信,现在只言片语都没有,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若不是寺里面渡仁的长明灯还亮着,法海还以为渡仁已经登上了极乐世界!
抛开心中的烦恼,法海准备好好的享受一番,但随即一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和装束,便觉得肆意去潇洒有些不合适,不管怎么说,走在外面不能坏了白云寺的声誉,要知道那些一品门派可都盯着白云寺护国之宗的位置。
法海找了一家衣服店,买一件员外衣裳,因为不是量身定做,显得有些宽大,穿在身上,那丝绸特有的丝滑,还是一番不错的享受,怪不得那些有钱的富人都喜欢穿丝绸衣衫。
又买了一定员外帽子,遮盖起自己光的发亮的脑袋,一身打扮下来,花去十两白银,法海还有略微有些心疼。
一路向南,路过很多城池,每一城都有每一城的特色,而这特色大多表现在吃住上面。>
人需要吃东西,因为食物里面有人类需要的营养和水分,来满足自身的成长和消耗,妖怪吃人,因为人乃万物之灵,血肉更是精华所在,能够增长修为,提升道行,站在天空中昊日的角度来看,似乎没有什么不对,都是附和自身的需求,合情又合理,但是站在人类的角度,吃人就是大恶不赦。
人可以吃自己想吃的任何东西,但是别的种族就是不能吃人,这是人类作为最强大种族的一种自信,一种霸道,无数纪元传承下来,这人为的规矩又变成了一种至理,不容更改,所以妖吃人,是罪恶的,妖必须消灭。
人族势大,妖不可敌,只能退居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偶尔之间,步入人类世界,抓一些没有抵抗之力的普通人,打打牙祭,完事之后,便有重新遁入山林,否则便有性命之忧,要知道除了卫道之外,妖的内丹对修炼者可是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有些妖很倒霉,出了深山老林便遇到了修炼者,若是道行高深还好说,若是实力不济,则直接被打杀。
还有一些妖很特别,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打杀,便用一些特殊的手段把这些妖怪关押起来,等到合适的时机,在决定是杀还是放,又或者有些有特殊能力的大妖,更本就无法杀死,只能限制其自由,让时间这把刀来宰了他。
在遥远的中古时期,人类修炼者又想出一种对付妖族的办法,把妖当做一件兵器来祭炼,方法和特别,成功的概率也非常的低,可一旦成功,必定会惊天地,泣鬼神,成为一件可以传承镇压气运的法宝。
既然知道这是炼妖,空字辈师叔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缘,便在旁边建起了一座名叫金山寺的和尚庙,收了一些人,传授功法武艺,当做守寺护法。
许多年过去了,祭炼依然没有成功,而空字辈师叔的修为到了一个瓶颈,需要闭关,若是能过,则可向天再要三百年,若是不能跨过,只剩下匆匆数十年了,哀叹一声,知道自己的命里没有这样的机缘,便回到了白云寺,将消息告知方丈,让寺里的门人去碰碰运气。
法海知道这定是师父为自己谋划,毕竟寺里面下山游历的僧人有很多,不一定非是自己去金山寺做主持。
心里知道归知道,可一旦进了繁华的城池,法海便将那别人千求万求的机缘抛之脑后了。
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感受着人气的熏腾,望着世人百态,法海那颗麻木的心终于又恢复了知觉,扑通扑通的跳着,血液加速,一股活力在体内复苏,感觉自己重新活过来一样。
“山下终比山上好,怪不得那个胖子下山之后就再也没有了音信,看来已经沉迷在了红尘繁华之中,”法海喃喃自语:“胖子也真是的,私信也不给我来一封,现在想要找他,也没有地方去找!”
法海心里又有些担心,按照常理来说,胖子不可能不给自己音信,现在只言片语都没有,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若不是寺里面渡仁的长明灯还亮着,法海还以为渡仁已经登上了极乐世界!
抛开心中的烦恼,法海准备好好的享受一番,但随即一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和装束,便觉得肆意去潇洒有些不合适,不管怎么说,走在外面不能坏了白云寺的声誉,要知道那些一品门派可都盯着白云寺护国之宗的位置。
法海找了一家衣服店,买一件员外衣裳,因为不是量身定做,显得有些宽大,穿在身上,那丝绸特有的丝滑,还是一番不错的享受,怪不得那些有钱的富人都喜欢穿丝绸衣衫。
又买了一定员外帽子,遮盖起自己光的发亮的脑袋,一身打扮下来,花去十两白银,法海还有略微有些心疼。
一路向南,路过很多城池,每一城都有每一城的特色,而这特色大多表现在吃住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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