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神圣使命(1更求月票)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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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乃是沐休,难得的,陈凯之睡了个懒觉,却在这时,听到小烟在院落里欢快的声音。
“公子,有客人来了呢。”
陈凯之听到有客人来,便一轱辘趿鞋而起,心里嘀咕,这个时候,什么人来呢?
他整了衣冠开门,却是脸色微微一冷。
竟是糜益。
却见糜益此时牵着一匹通体雪白的马,这马极为神骏,高大无比,每一块肌肉,都匀称无比,陈凯之甚至忍不住赞叹,这是马中贵族啊。
只是再看一眼糜益,陈凯之的脸色就不甚好看了,霎时便恢复了平淡,徐步上前道:“糜先生,不知有何见教?”
糜益的脸色很难看,他实在不愿和陈凯之打任何交道,因此,虽是想笑一笑,只是这笑却比哭还难看:“吾奉北海郡王之命,特来赠马。”
陈凯之吓呆了。
我去,这一定有阴谋吧,北海郡王那厮,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好心?
他连忙摇摇头道:“谢过郡王殿下的好意,只是无功不受禄。”
糜益却是道:“吾只是奉命行事,这是殿下的意思,此马,吾便留在这里了,告辞。”
他居然很痛快地放开了马绳,转身就走。
陈凯之愣在原地,此时大脑飞快地运转,似乎是在思考,这北海郡王到底又在打什么主意?
谁料那糜益走到了院门,突的回眸,冷冷地看了陈凯之一眼:“他日,老夫还会向陈子请教。”
他故意将陈子二字咬得很重,这意思仿佛是说,你记住你自己的身份,不过是个学子罢了。
说着,他再不停留,匆匆而去。
“公子,公子……”小烟雀跃地看着这马,波光粼粼的眸子,带着无比欢快的情绪:“这马……真是郡王送的?真是好马,奴……奴在东山郡王府的时候,也不曾见过这样神骏的马儿,那北海郡王殿下真是好人,他待公子可好了。”
陈凯之顿感汗颜,这话若是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
他很小心地围着这马转圈,总是觉得这马或许有什么问题,是偷来的御马,然后想要栽赃?又或者,这马里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越想,越不对劲啊。
足足看了很久,却找不到什么头绪,陈凯之索性抓了马鬓,旋即一个鹞子翻身,直接坐上了马背,这马前蹄刨地,接着希律律地扬起前蹄,人立而起。陈凯之感受到这马身上充斥的力量,死死地坐在马上,顿感一股豪情自体内油然而生。
难怪古人爱良驹,甚至花费百金千金去求购,原来一匹好马,会给人这种奇妙的感受。
他安抚住了这白麒麟,方才翻身下来,小烟看得眼睛都痴了。
小烟一脸期待地问道:“公子,这马养着吗?”
“养着吧。”陈凯之点了点头。
无论那陈正道弄什么鬼名堂,可人家送了这么一匹良驹来,自己难道将这马赶出去?这是犯罪啊,陈凯之一直想寻觅一匹良驹,不过市面上的马大多都是驽马,真正的良驹,都是那些豪族养着的,那是真正价值不菲的好马,可这些豪族,却绝不会卖马,陈凯之想买,也买不着。
而眼前这马,比寻常的宝马似乎更矫健得多,陈凯之抚摸着它油亮的毛发,已是爱极了。
陈凯之想了一下,便道:“不过,这里想养也养不成,得送去飞鱼峰养着才好,让人在山门下盖一个马厩,还得专门雇请两个熟练的马倌。”
陈凯之大致算了费用,也不禁咂舌,这七七八八算下来,除此之外,还需给这马准备精饲料,一个月的花费,足够自己和师兄天天吃许多只鸡了,这才是真正的奢侈啊。
完全看不出陈凯之脸上那肉痛神色的小烟却是神往道:“公子总说飞鱼峰,不知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搬去那里,奴也很想看看,那飞鱼峰是什么样子。”
陈凯之见她俏皮的模样,心里不禁生出一些怜爱:“下月怕是就要住进去了,不过那儿许多东西还需要收拾,更需要雇请一些仆役,那地方太大了,若是没有人照料起居,也是没法儿住的。”
小烟小鸡啄米地点头:“嗯嗯……”
陈凯之的目光,随即又落在了这匹神驹上,心里不由想,以后住在了飞鱼峰,拿这马来代步,这可真比坐任何官轿都要拉风十倍百倍了。
至于那北海郡王是否拿这马打什么坏主意,到时候再行应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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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乃是沐休,难得的,陈凯之睡了个懒觉,却在这时,听到小烟在院落里欢快的声音。
“公子,有客人来了呢。”
陈凯之听到有客人来,便一轱辘趿鞋而起,心里嘀咕,这个时候,什么人来呢?
他整了衣冠开门,却是脸色微微一冷。
竟是糜益。
却见糜益此时牵着一匹通体雪白的马,这马极为神骏,高大无比,每一块肌肉,都匀称无比,陈凯之甚至忍不住赞叹,这是马中贵族啊。
只是再看一眼糜益,陈凯之的脸色就不甚好看了,霎时便恢复了平淡,徐步上前道:“糜先生,不知有何见教?”
糜益的脸色很难看,他实在不愿和陈凯之打任何交道,因此,虽是想笑一笑,只是这笑却比哭还难看:“吾奉北海郡王之命,特来赠马。”
陈凯之吓呆了。
我去,这一定有阴谋吧,北海郡王那厮,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好心?
他连忙摇摇头道:“谢过郡王殿下的好意,只是无功不受禄。”
糜益却是道:“吾只是奉命行事,这是殿下的意思,此马,吾便留在这里了,告辞。”
他居然很痛快地放开了马绳,转身就走。
陈凯之愣在原地,此时大脑飞快地运转,似乎是在思考,这北海郡王到底又在打什么主意?
谁料那糜益走到了院门,突的回眸,冷冷地看了陈凯之一眼:“他日,老夫还会向陈子请教。”
他故意将陈子二字咬得很重,这意思仿佛是说,你记住你自己的身份,不过是个学子罢了。
说着,他再不停留,匆匆而去。
“公子,公子……”小烟雀跃地看着这马,波光粼粼的眸子,带着无比欢快的情绪:“这马……真是郡王送的?真是好马,奴……奴在东山郡王府的时候,也不曾见过这样神骏的马儿,那北海郡王殿下真是好人,他待公子可好了。”
陈凯之顿感汗颜,这话若是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
他很小心地围着这马转圈,总是觉得这马或许有什么问题,是偷来的御马,然后想要栽赃?又或者,这马里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越想,越不对劲啊。
足足看了很久,却找不到什么头绪,陈凯之索性抓了马鬓,旋即一个鹞子翻身,直接坐上了马背,这马前蹄刨地,接着希律律地扬起前蹄,人立而起。陈凯之感受到这马身上充斥的力量,死死地坐在马上,顿感一股豪情自体内油然而生。
难怪古人爱良驹,甚至花费百金千金去求购,原来一匹好马,会给人这种奇妙的感受。
他安抚住了这白麒麟,方才翻身下来,小烟看得眼睛都痴了。
小烟一脸期待地问道:“公子,这马养着吗?”
“养着吧。”陈凯之点了点头。
无论那陈正道弄什么鬼名堂,可人家送了这么一匹良驹来,自己难道将这马赶出去?这是犯罪啊,陈凯之一直想寻觅一匹良驹,不过市面上的马大多都是驽马,真正的良驹,都是那些豪族养着的,那是真正价值不菲的好马,可这些豪族,却绝不会卖马,陈凯之想买,也买不着。
而眼前这马,比寻常的宝马似乎更矫健得多,陈凯之抚摸着它油亮的毛发,已是爱极了。
陈凯之想了一下,便道:“不过,这里想养也养不成,得送去飞鱼峰养着才好,让人在山门下盖一个马厩,还得专门雇请两个熟练的马倌。”
陈凯之大致算了费用,也不禁咂舌,这七七八八算下来,除此之外,还需给这马准备精饲料,一个月的花费,足够自己和师兄天天吃许多只鸡了,这才是真正的奢侈啊。
完全看不出陈凯之脸上那肉痛神色的小烟却是神往道:“公子总说飞鱼峰,不知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搬去那里,奴也很想看看,那飞鱼峰是什么样子。”
陈凯之见她俏皮的模样,心里不禁生出一些怜爱:“下月怕是就要住进去了,不过那儿许多东西还需要收拾,更需要雇请一些仆役,那地方太大了,若是没有人照料起居,也是没法儿住的。”
小烟小鸡啄米地点头:“嗯嗯……”
陈凯之的目光,随即又落在了这匹神驹上,心里不由想,以后住在了飞鱼峰,拿这马来代步,这可真比坐任何官轿都要拉风十倍百倍了。
至于那北海郡王是否拿这马打什么坏主意,到时候再行应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