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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氏企业苦苦挣扎,偌大的公司,坚持不到半年就迎来破产清算的场面。
在利益面前两个人的真爱,也不过是各怀鬼胎。
分掉顾氏一块大蛋糕的就是宋家,宋轩这个痴情种,溜得比谁都快。
林晓晓一觉醒来变成白富美,一个全网捧的女神,一个太阳才能黑的慈善家。
过去的事,有点糊涂,可谁是敌谁是友,她一清二楚。
报复还是自己来比较爽,她的敌人不是在在悬崖边摇摇欲坠,就是在悲惨的境地中顾影自怜,她能不高兴么。
她选择一条与众不同的路,跟在顾老太太身边,她有天分,她又勤奋,这么三四年下来,也有一番作为。
半年前她拿下一个亿订单,人人惊羡,在商场初展头角,到底没辜负老太太的期待。职业套装,短发,精神干练,这种生活也不错。
门口蜷缩着一个大活人,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的,衬衫皱皱巴巴的,裸露出来的皮肤,到处是蚊虫叮咬的痕迹,可怜兮兮的。
在林晓晓硕果仅存的记忆中,宋轩是个很精致的男人。没见他不修边幅的模样,不过见到,她的内心也毫无波澜可言,心疼的人当中不会有他。
蜷缩着的男人好像在打盹,在林晓晓出来的一瞬间蹦起来,露出一个自以为深情款款的笑容。可惜她一点都不心动,他的痴情注定只能是喂狗。
“晚晚做过的事,我不知情,是她背地里做的,和我没关系。晓晓,我永远都不会骗你的,我对你一见钟情,我为你着迷!”
宋轩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来一枚戒指,利落地翻身跪在地上。一双深邃的眼睛,散发着浓浓的情意。
他边说话边脸红,羞涩的就像个十七岁的未成年小男孩。
林晓晓脑补一下两个人搂在一起热吻,你侬我侬的。我尝一口你的口水,你尝一口我的口水。这个画面实在太美丽,容她吐一吐先。
“和我在一起吧,我以我的名义起誓,我绝对不会辜负你的。”
宋轩就半跪在地上,静静地等待林晓晓思考。
“这么久没见,你就和我说这个!”林晓晓风情万种地撩撩妩媚的长卷发,温柔地勾唇一笑,笑得很高兴。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这个局外人瞧得清清楚楚,越是清楚,她就越是鄙夷。
她想来想去,就只能以“渣男”来形容宋轩。
她打心底鄙视宋轩,没空和这个男人废话。
不过他显然自我感觉良好,时不时秀一下存在感,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啊。到底是因为喜欢她,还是她的钱,只有心怀鬼胎的他最清楚。
他和顾晚晚合谋陷害她,他诬赖顾晚晚的来龙去脉,自己给自己带绿帽,证据通通藏在她的保险柜中。
实在是失敬失敬,他怎么能是渣男呢,他根本就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
越是相处,越是发现,这个男人浑身散发着腐烂的味道,实在是糟蹋这么一副好皮囊啊!
悲剧发生的那天,顾晚晚喝下加料的酒水,紧接着不省人事,被拖入狼窝。一个女人,一个男人,独处一室,会发生什么,是个成年人都知道。
顾晚晚还没醒的时候,一大批人,浩浩荡荡闯进去,她被冷水泼醒,被当场抓个现行。
全身赤*裸,娇嫩的肌肤被种出一个个大草莓,和不认识的男人搂在一起,即使真的没什么,她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
宋轩冷冷盯着顾晚晚,眼神十分的可怖,竟当场呕吐出来,像是恶心看见这肮脏的一幕。
这一切,巧合得可怕。
患有被害妄想症的顾晚晚,一直以来坚信这其中有她的手笔。
事实上,真没有,她何其无辜,她就只是个吃瓜群众。
何况她又不是顾晚晚,这么下作的手段,她根本就不屑去干。
知道幕后指使者就是宋轩,她比谁都惊讶。
这突然爆发出来的演技,啧啧,奥斯卡欠他一个小金人,不去演戏,实在可惜。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宋轩这心啊,真的是蔫坏蔫坏的。
所以,哪怕宋轩外表长得再俊美深情款款,她也没法忽视他腐败的本质,浑身散发着恶臭味,叫她作呕。
新闻推送上,虽然没有顾晚晚露点的图,可正是这样意有所指又遮遮掩掩的图文,叫人越发的好奇。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可在有心人的操纵之下,大部分的媒体选择闭嘴不说话,可小道消息是层出不穷。
“当初鬼迷心窍以为自己喜欢晚晚,这是我的错,怪我当时没有醒悟,错过你这么长的时间。我们已经错过三年,难道还要继续错下去吗?”宋轩说起情话来一套又一套的,伸出他的咸猪手,试图触碰林晓晓。
林晓晓略微扬扬下颚轻蔑地笑笑,柔和的五官让她无论做什么表情,都显得人畜无害。
很早以前,他就是被这种笑容俘虏的,弯起来的眼睛像天边的月牙,可爱又迷人,宋轩几乎是痴迷地盯着林晓晓。
咸猪手一把被林晓晓毫不留情地打掉,“你这三四年深造的是厚脸皮之术么!树要皮人要脸,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宋轩愣在原地。
“晚晚的事,你做的,当初那辆车的司机,你找的,你不会以为你的事儿,没有人发现,做得天衣无缝吧!”她轻轻一笑,笑容还是一样的动人,“现在你和我装什么无辜,装什么深情款款,你以为你是情圣啊,笑话。”
宋轩的笑容完全僵掉。
“你下的药,你找的男人,你带人闯进去,你说你爱过晚晚,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
林晓晓盯着他,这眼神中没有半点温度,这是宋轩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林晓晓... -->>
顾氏企业苦苦挣扎,偌大的公司,坚持不到半年就迎来破产清算的场面。
在利益面前两个人的真爱,也不过是各怀鬼胎。
分掉顾氏一块大蛋糕的就是宋家,宋轩这个痴情种,溜得比谁都快。
林晓晓一觉醒来变成白富美,一个全网捧的女神,一个太阳才能黑的慈善家。
过去的事,有点糊涂,可谁是敌谁是友,她一清二楚。
报复还是自己来比较爽,她的敌人不是在在悬崖边摇摇欲坠,就是在悲惨的境地中顾影自怜,她能不高兴么。
她选择一条与众不同的路,跟在顾老太太身边,她有天分,她又勤奋,这么三四年下来,也有一番作为。
半年前她拿下一个亿订单,人人惊羡,在商场初展头角,到底没辜负老太太的期待。职业套装,短发,精神干练,这种生活也不错。
门口蜷缩着一个大活人,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的,衬衫皱皱巴巴的,裸露出来的皮肤,到处是蚊虫叮咬的痕迹,可怜兮兮的。
在林晓晓硕果仅存的记忆中,宋轩是个很精致的男人。没见他不修边幅的模样,不过见到,她的内心也毫无波澜可言,心疼的人当中不会有他。
蜷缩着的男人好像在打盹,在林晓晓出来的一瞬间蹦起来,露出一个自以为深情款款的笑容。可惜她一点都不心动,他的痴情注定只能是喂狗。
“晚晚做过的事,我不知情,是她背地里做的,和我没关系。晓晓,我永远都不会骗你的,我对你一见钟情,我为你着迷!”
宋轩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来一枚戒指,利落地翻身跪在地上。一双深邃的眼睛,散发着浓浓的情意。
他边说话边脸红,羞涩的就像个十七岁的未成年小男孩。
林晓晓脑补一下两个人搂在一起热吻,你侬我侬的。我尝一口你的口水,你尝一口我的口水。这个画面实在太美丽,容她吐一吐先。
“和我在一起吧,我以我的名义起誓,我绝对不会辜负你的。”
宋轩就半跪在地上,静静地等待林晓晓思考。
“这么久没见,你就和我说这个!”林晓晓风情万种地撩撩妩媚的长卷发,温柔地勾唇一笑,笑得很高兴。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这个局外人瞧得清清楚楚,越是清楚,她就越是鄙夷。
她想来想去,就只能以“渣男”来形容宋轩。
她打心底鄙视宋轩,没空和这个男人废话。
不过他显然自我感觉良好,时不时秀一下存在感,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啊。到底是因为喜欢她,还是她的钱,只有心怀鬼胎的他最清楚。
他和顾晚晚合谋陷害她,他诬赖顾晚晚的来龙去脉,自己给自己带绿帽,证据通通藏在她的保险柜中。
实在是失敬失敬,他怎么能是渣男呢,他根本就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
越是相处,越是发现,这个男人浑身散发着腐烂的味道,实在是糟蹋这么一副好皮囊啊!
悲剧发生的那天,顾晚晚喝下加料的酒水,紧接着不省人事,被拖入狼窝。一个女人,一个男人,独处一室,会发生什么,是个成年人都知道。
顾晚晚还没醒的时候,一大批人,浩浩荡荡闯进去,她被冷水泼醒,被当场抓个现行。
全身赤*裸,娇嫩的肌肤被种出一个个大草莓,和不认识的男人搂在一起,即使真的没什么,她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
宋轩冷冷盯着顾晚晚,眼神十分的可怖,竟当场呕吐出来,像是恶心看见这肮脏的一幕。
这一切,巧合得可怕。
患有被害妄想症的顾晚晚,一直以来坚信这其中有她的手笔。
事实上,真没有,她何其无辜,她就只是个吃瓜群众。
何况她又不是顾晚晚,这么下作的手段,她根本就不屑去干。
知道幕后指使者就是宋轩,她比谁都惊讶。
这突然爆发出来的演技,啧啧,奥斯卡欠他一个小金人,不去演戏,实在可惜。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宋轩这心啊,真的是蔫坏蔫坏的。
所以,哪怕宋轩外表长得再俊美深情款款,她也没法忽视他腐败的本质,浑身散发着恶臭味,叫她作呕。
新闻推送上,虽然没有顾晚晚露点的图,可正是这样意有所指又遮遮掩掩的图文,叫人越发的好奇。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可在有心人的操纵之下,大部分的媒体选择闭嘴不说话,可小道消息是层出不穷。
“当初鬼迷心窍以为自己喜欢晚晚,这是我的错,怪我当时没有醒悟,错过你这么长的时间。我们已经错过三年,难道还要继续错下去吗?”宋轩说起情话来一套又一套的,伸出他的咸猪手,试图触碰林晓晓。
林晓晓略微扬扬下颚轻蔑地笑笑,柔和的五官让她无论做什么表情,都显得人畜无害。
很早以前,他就是被这种笑容俘虏的,弯起来的眼睛像天边的月牙,可爱又迷人,宋轩几乎是痴迷地盯着林晓晓。
咸猪手一把被林晓晓毫不留情地打掉,“你这三四年深造的是厚脸皮之术么!树要皮人要脸,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宋轩愣在原地。
“晚晚的事,你做的,当初那辆车的司机,你找的,你不会以为你的事儿,没有人发现,做得天衣无缝吧!”她轻轻一笑,笑容还是一样的动人,“现在你和我装什么无辜,装什么深情款款,你以为你是情圣啊,笑话。”
宋轩的笑容完全僵掉。
“你下的药,你找的男人,你带人闯进去,你说你爱过晚晚,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
林晓晓盯着他,这眼神中没有半点温度,这是宋轩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林晓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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