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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而此刻两军已经接近,他们再也不用害怕对方会放箭来攻击自己了,于是纷纷夹马扬刀,呼啸而上!
“弓手随行,羊度瞄准,自由射击敌后军!枪卒收盾,全体冲锋!”吴天抽出腰间新配的长剑,斜指向天,也发动了总攻的命令。
最前排的枪卒,闻言后立刻将自己手中的步兵大盾反手递给后排,而后排再递给后排,如此一直递到队尾,由最后一排的步卒重新背负到背上,整个过程可谓是熟练之极,全无半点差错。
而每一排的枪卒只要一将手中大盾交给后排之后,便不再缓步慢行,而是一排排地挺起长枪,依次发动冲锋,那架势,就像是一道道无怨无悔地冲向沙滩的巨浪。
当最前排的步卒发动冲锋之时,距离黄应山已经不过三四十步,而这点儿距离,对于步卒来说也不过就是十几息的事儿。而直到此刻,黄应山才忽然惊讶的发现,原来犯了大错的不是对方指挥,而是自己......
三四十步的距离,根本不够马军提起速度发动冲锋的,而恰恰相反,步卒在这个距离上却能将自己的速度提升到极致,此消彼长之下,已是吃了大亏。
而骑兵之道,皆是依仗速度克敌,无论轻骑重骑,只要失去了速度,那就等于是失去了生命。可以想象,骑着高头大马,落入满是长枪的步军大阵之中,而动弹不得,这种情况下,你真得以为有人能像赵子龙那般来杀个七进七出去寻主么!
黄应山原本是步军将领,只因马军实是无人了,才被他的恩主张镇孙张大人搁在了这个位置上,而黄应山也算尽力,没让他的恩主失望,只是,这步将终归是步将,就算他骑上了马,但很多思维一时半会儿还是改不过来的,一念之差而犯下这种常识性的错误,倒也不能完全怪他。
广州马军,催动战马之后,才刚刚小跑了两步,便愕然发现对面的枪卒已经冲至眼前,然后这些完全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们挺枪对着自己胯下的坐骑就是一阵儿乱刺,一时间人仰马翻,马上骑士纷纷和地板开始了最亲密的接触,而还没等他们从地上爬起来,便已被无数只大脚踏过,不死也残。
枪卒一排排地冲进马军队伍里,和他们近身鏖战,不,应该说是近身屠杀才对,因为这些失去了速度的骑兵,面对着一杆杆闪着寒芒的长枪时,毫无办法,只能挥着马刀万般无奈地绝望大叫,以驱散等死的恐惧。
为什么他们的枪那么地长!
为什么老子只有一把刀呢!
这两个问题是大部分广州马军临死前最想问的问题,其实也简单,因为卓飞一早就考虑到了日后战斗可能大多数时候都要靠长枪来克制敌军骑兵,所以他的亲卫的枪虽然远不如著名的苏格兰长枪兵的枪那么长,但是也比一般宋军的配枪要长上那么一尺。再者,由于广州马军初建,是以大部分兵械还未及配齐。无论是黄桦、白桦、黑漆、麻背,不管是什么弓,反正都还没有配一把;而骑兵旁牌,也就是木质的骑兵盾也只配了小半数人;至于宋军骑兵的制式兵器长枪,嘿嘿,也就见黄将军自己掂了把环子枪,而其他人的据说要等到明年夏初才能配上......
所以悲催的广州马军只有悲催的拿着他们那五花八门的刀等死了,而不愿等死的,那在如今这种情况下,唯一的选择,也就只剩下退了。
说时迟那时快,面对着如潮水般涌来的梅州卒,黄应山吓得一拨马头,打马就走,而在他后面,那些没能及时调转马头逃跑的亲兵则一个个被戳翻在地,哀嚎不已,而这种凄惨的声音更令黄应山毛骨悚然。
“退,全军退后!退出二百步再战!”黄应山还没有彻底丧失理智,他一边跑,一边大声地吆喝着。其实他的命令是对的,因为这不失为一个亡羊补牢的笨办法,因为最少也要二百步的距离骑兵才能完成提速,然后再去将敌军步卒踏成肉泥。可是,命令是没错,但你得看是对谁用,若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处于这种劣势之下,那应该可以做到退而不散,听令行事,重整旗鼓之后再重新来过。只可惜,黄应山的马军和训练有素四个字完全没有任何关系,这些由山贼流寇组成的队伍,只能用乌合之众来形容,而且,山贼流寇最擅长的就是打顺风仗时一个顶俩所向披靡,而若势头稍一受阻,那就赶紧脚底抹油扯呼。所以,能长期活着的山贼流寇,那都是见机最快,而脚下也同样是最快的家伙。
至于此刻的战局,在这些家伙的眼中,那简直就是一边倒的大屠杀,完全就看不到半点儿胜利的希望,虽说若真的按将军话去做,先退出二百步后再冲回来,或许也能管用,但是那样作的危险系数太高,一不小心就要呜呼哀哉,实在就不是人干的事儿,所以谁爱做谁做,反正老子可是不会做得。
由于人人皆做此想,于是黄应山幻想中的战术后撤,便在一瞬间演变成了一场亡命大溃逃,所有的马军骑士都希望自己能以最快的速度逃回城里,因为哪儿有巍峨的城墙护着,想必会安全许多。
一个冲锋,就打垮了三倍于己的敌军,而己方似乎还没有任何的损伤,这种奇景直令吴天都不敢去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不等他反应过来,卓飞忽然大喊道:“这些王八蛋要跑了!听吾号令,全军冲锋,沿途溃兵,但有不降者,皆斩!小六,你快去追那黄应山,千万莫叫他给跑了!”
梁顺听见卓飞又肆无忌弹地指挥自己,登时满心不爽,可他也知道今天这事儿闹大了,而那个黄应山是关键人物,绝不能让他给跑了,是以,梁顺撇了撇嘴,也不去和卓飞一般见识,双腿一夹马腹,提着长剑便追了上去。
碎,而此刻两军已经接近,他们再也不用害怕对方会放箭来攻击自己了,于是纷纷夹马扬刀,呼啸而上!
“弓手随行,羊度瞄准,自由射击敌后军!枪卒收盾,全体冲锋!”吴天抽出腰间新配的长剑,斜指向天,也发动了总攻的命令。
最前排的枪卒,闻言后立刻将自己手中的步兵大盾反手递给后排,而后排再递给后排,如此一直递到队尾,由最后一排的步卒重新背负到背上,整个过程可谓是熟练之极,全无半点差错。
而每一排的枪卒只要一将手中大盾交给后排之后,便不再缓步慢行,而是一排排地挺起长枪,依次发动冲锋,那架势,就像是一道道无怨无悔地冲向沙滩的巨浪。
当最前排的步卒发动冲锋之时,距离黄应山已经不过三四十步,而这点儿距离,对于步卒来说也不过就是十几息的事儿。而直到此刻,黄应山才忽然惊讶的发现,原来犯了大错的不是对方指挥,而是自己......
三四十步的距离,根本不够马军提起速度发动冲锋的,而恰恰相反,步卒在这个距离上却能将自己的速度提升到极致,此消彼长之下,已是吃了大亏。
而骑兵之道,皆是依仗速度克敌,无论轻骑重骑,只要失去了速度,那就等于是失去了生命。可以想象,骑着高头大马,落入满是长枪的步军大阵之中,而动弹不得,这种情况下,你真得以为有人能像赵子龙那般来杀个七进七出去寻主么!
黄应山原本是步军将领,只因马军实是无人了,才被他的恩主张镇孙张大人搁在了这个位置上,而黄应山也算尽力,没让他的恩主失望,只是,这步将终归是步将,就算他骑上了马,但很多思维一时半会儿还是改不过来的,一念之差而犯下这种常识性的错误,倒也不能完全怪他。
广州马军,催动战马之后,才刚刚小跑了两步,便愕然发现对面的枪卒已经冲至眼前,然后这些完全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们挺枪对着自己胯下的坐骑就是一阵儿乱刺,一时间人仰马翻,马上骑士纷纷和地板开始了最亲密的接触,而还没等他们从地上爬起来,便已被无数只大脚踏过,不死也残。
枪卒一排排地冲进马军队伍里,和他们近身鏖战,不,应该说是近身屠杀才对,因为这些失去了速度的骑兵,面对着一杆杆闪着寒芒的长枪时,毫无办法,只能挥着马刀万般无奈地绝望大叫,以驱散等死的恐惧。
为什么他们的枪那么地长!
为什么老子只有一把刀呢!
这两个问题是大部分广州马军临死前最想问的问题,其实也简单,因为卓飞一早就考虑到了日后战斗可能大多数时候都要靠长枪来克制敌军骑兵,所以他的亲卫的枪虽然远不如著名的苏格兰长枪兵的枪那么长,但是也比一般宋军的配枪要长上那么一尺。再者,由于广州马军初建,是以大部分兵械还未及配齐。无论是黄桦、白桦、黑漆、麻背,不管是什么弓,反正都还没有配一把;而骑兵旁牌,也就是木质的骑兵盾也只配了小半数人;至于宋军骑兵的制式兵器长枪,嘿嘿,也就见黄将军自己掂了把环子枪,而其他人的据说要等到明年夏初才能配上......
所以悲催的广州马军只有悲催的拿着他们那五花八门的刀等死了,而不愿等死的,那在如今这种情况下,唯一的选择,也就只剩下退了。
说时迟那时快,面对着如潮水般涌来的梅州卒,黄应山吓得一拨马头,打马就走,而在他后面,那些没能及时调转马头逃跑的亲兵则一个个被戳翻在地,哀嚎不已,而这种凄惨的声音更令黄应山毛骨悚然。
“退,全军退后!退出二百步再战!”黄应山还没有彻底丧失理智,他一边跑,一边大声地吆喝着。其实他的命令是对的,因为这不失为一个亡羊补牢的笨办法,因为最少也要二百步的距离骑兵才能完成提速,然后再去将敌军步卒踏成肉泥。可是,命令是没错,但你得看是对谁用,若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处于这种劣势之下,那应该可以做到退而不散,听令行事,重整旗鼓之后再重新来过。只可惜,黄应山的马军和训练有素四个字完全没有任何关系,这些由山贼流寇组成的队伍,只能用乌合之众来形容,而且,山贼流寇最擅长的就是打顺风仗时一个顶俩所向披靡,而若势头稍一受阻,那就赶紧脚底抹油扯呼。所以,能长期活着的山贼流寇,那都是见机最快,而脚下也同样是最快的家伙。
至于此刻的战局,在这些家伙的眼中,那简直就是一边倒的大屠杀,完全就看不到半点儿胜利的希望,虽说若真的按将军话去做,先退出二百步后再冲回来,或许也能管用,但是那样作的危险系数太高,一不小心就要呜呼哀哉,实在就不是人干的事儿,所以谁爱做谁做,反正老子可是不会做得。
由于人人皆做此想,于是黄应山幻想中的战术后撤,便在一瞬间演变成了一场亡命大溃逃,所有的马军骑士都希望自己能以最快的速度逃回城里,因为哪儿有巍峨的城墙护着,想必会安全许多。
一个冲锋,就打垮了三倍于己的敌军,而己方似乎还没有任何的损伤,这种奇景直令吴天都不敢去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不等他反应过来,卓飞忽然大喊道:“这些王八蛋要跑了!听吾号令,全军冲锋,沿途溃兵,但有不降者,皆斩!小六,你快去追那黄应山,千万莫叫他给跑了!”
梁顺听见卓飞又肆无忌弹地指挥自己,登时满心不爽,可他也知道今天这事儿闹大了,而那个黄应山是关键人物,绝不能让他给跑了,是以,梁顺撇了撇嘴,也不去和卓飞一般见识,双腿一夹马腹,提着长剑便追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