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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玉佩的来历
一切都结束了,拾欢想道,那可是剧毒的药粉,平常人沾上一点可都是要立时毙命的,本来拾欢并无意取那蓝衣少年的性命,可他竟然口出狂言,还发现了她的女儿身份,就断断留他不得了。
“小丫头,没想到你还挺狠的,这可是剧毒的穿肠散,平常人只要沾上一点,就会肠穿肚烂而死,可惜你用错对象了,本公子从小就在药堆里泡大的,早就练就了一副百毒不侵之体,想要用毒来对付本公子,你是打错算盘了。”
“百毒不侵吗?很好……”
拾欢说着,又是一扬手,同样的白色粉末,蓝衣少年正想说拾欢愚昧,却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终于变了脸色,对拾欢道:“臭丫头,你往我身上撒的什么?”
拾欢咯咯一笑道:“公子既然不怕毒,我只好换一种喽,这可是我研制的超级无敌痒痒粉,只要沾上一星半点,就足够你痒上一天一夜的,更何况公子体质特殊,我下的可是数十人的量,把月光玉佩给我,我便饶你性命。”
拾欢说着,便上手去抢月光玉佩,蓝衣少年强忍着身上的奇痒,与拾欢再次纠缠起来,到底因为身上痒痒粉太过霸道,功夫大打折扣,勉强与拾欢打了个平手,谁也占不到便宜,很快,两人身上便不同程度的挂了彩。
眼看痒痒粉的药力越来越弱,拾欢知道,再这样继续纠缠,她肯定会吃亏的,便对少年道:“公子,我们再这样纠缠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不如你开个价,要怎么样才能告诉我玉佩的来历并且把玉佩给我?”
蓝衣少年也被拾欢的痒痒粉弄的十分难受,便对拾欢道:“你将解药给我,我便告诉你这玉佩的来历,但是我却不是这玉佩的主人,所以玉佩是断不能让你拿走的。”
看少年态度坚决,拾欢知道凭自己的本事今日也不可能拿走这玉佩了,扔过去一个玉瓷瓶道:“你最好别耍花招,我能下一次痒痒粉,就能下第二次让你痛苦的药,比这个要强上百倍不止!”
蓝衣少年接过瓷瓶,看了一下,就打开取出一粒吃了,随后将剩下的药揣在自己怀里,不屑的道:“我轩逸一向说话算话,还不屑在你这小丫头面前食言呢。”
拾欢撇撇嘴,心中对轩逸的行为十分不屑,说的好听,干嘛把她剩下的解药踹自己兜里,那可是她第一次自己研究出来的解药呢,有本事还回来。
不过现在对拾欢来说最重要的是月光玉佩的来历,没工夫再因为解药的事情给他计较,轩逸果真说话算话,将月光玉佩的来历详细的说了出来。
原来,三年多前轩逸也曾到过拾欢坠崖的那个地方附近,因为听说那山里有一味非常难得的药所以前去采摘,只不过那个时候拾欢已经被药王救走了,两人才没有遇到,而就在离那里不远的地方,轩逸遇到了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还不足五岁,浑身是血,手里拿着一截木棍,正在跟他身后一匹半大的恶狼搏斗,轩逸就在旁边静静的看着,许是小男孩的运气,一下子击中了恶狼的头部,恶狼吃痛,小男孩立刻回身爬上旁边的树上,却在爬到一半的时候,身上的玉佩掉了下来,完全不顾恶狼又要冲过来,毫不犹豫的跳下去,将玉佩紧紧的抓在怀里,就在这时候,恶狼已经完全恢复,朝小男孩扑过去。
当时若不是轩逸及时出手,恐怕那小男孩已经被撕成碎片了,轩逸自问不是什么善人,能在狼口下救出那个小男孩已经很不错了,谁知那小男孩见了轩逸的本事,一定要拜轩逸为师,说自己名叫血仇,全家都被土匪杀死,学了功夫好为自己全家报仇。
轩逸被小男孩的勇敢和决心所触动,一般的小孩遇到恶狼早就吓的不行,而这个小男孩却能勇敢的与之搏斗,他眼中毫不掩饰的仇恨也让轩逸心中一颤,这多么像当年的自己?
轩逸最终收下了血仇,却是将他与自己的属下放在一起,让属下来教他些功夫,不过三天,小男孩就找到了他,将那块他用生命护着的玉佩放到了轩逸的手中,坚定的道:“公子,我血仇以此玉佩起誓,此生必定对公子忠心耿耿,为了表示我的忠心,就暂时在玉佩放在公子手中,直到公子对我完全信任位置,血仇身负灭门之仇,希望公子给血仇最强的师傅,最好的训练,让血仇快速成长起来。”
轩逸手下了玉佩,将血仇送到了他的秘密基地,现在的血仇,已经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不得不说,血仇的成长简直是神速。
听完轩逸的话,拾欢开始激动起来,从轩逸的描述来说,那个叫血仇的小男孩,肯定是苏齐无疑,原来当年苏齐并没有死,还拿走了月光玉佩,这一下子一人一物都有了着落,拾欢的心底松了口气。
拾欢镇定的道:“轩公子,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是血仇和这块玉佩对我都十分重要,你要怎么才能放手,开个条件吧?”
轩逸眼底闪过一丝精光,说道:“小丫头,你说你与血仇相识我就要相信你吗?况且血仇已经发过誓了,这一生一世都要追随与我,我在他身上费了那么多功夫,岂是你一句话就能放人的?”
“你到底想怎么样?”
轩逸将月光玉佩举起来道:“你只要答应我三件事,我就让你见到血仇,而这玉佩么,我之所以天天带着它没有将它还给血仇,是因为它能够压制我身上的奇毒,你那么会使毒药,光是刚刚我们对战的时候使出的毒药就不下百种,若有本事帮我解了这毒,这玉佩对我也没什么用处了,到时候我就会将这玉佩还给血仇,你若真跟他相识,从他手中拿到这玉佩并不难,这交易如何?”
第十一章玉佩的来历
一切都结束了,拾欢想道,那可是剧毒的药粉,平常人沾上一点可都是要立时毙命的,本来拾欢并无意取那蓝衣少年的性命,可他竟然口出狂言,还发现了她的女儿身份,就断断留他不得了。
“小丫头,没想到你还挺狠的,这可是剧毒的穿肠散,平常人只要沾上一点,就会肠穿肚烂而死,可惜你用错对象了,本公子从小就在药堆里泡大的,早就练就了一副百毒不侵之体,想要用毒来对付本公子,你是打错算盘了。”
“百毒不侵吗?很好……”
拾欢说着,又是一扬手,同样的白色粉末,蓝衣少年正想说拾欢愚昧,却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终于变了脸色,对拾欢道:“臭丫头,你往我身上撒的什么?”
拾欢咯咯一笑道:“公子既然不怕毒,我只好换一种喽,这可是我研制的超级无敌痒痒粉,只要沾上一星半点,就足够你痒上一天一夜的,更何况公子体质特殊,我下的可是数十人的量,把月光玉佩给我,我便饶你性命。”
拾欢说着,便上手去抢月光玉佩,蓝衣少年强忍着身上的奇痒,与拾欢再次纠缠起来,到底因为身上痒痒粉太过霸道,功夫大打折扣,勉强与拾欢打了个平手,谁也占不到便宜,很快,两人身上便不同程度的挂了彩。
眼看痒痒粉的药力越来越弱,拾欢知道,再这样继续纠缠,她肯定会吃亏的,便对少年道:“公子,我们再这样纠缠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不如你开个价,要怎么样才能告诉我玉佩的来历并且把玉佩给我?”
蓝衣少年也被拾欢的痒痒粉弄的十分难受,便对拾欢道:“你将解药给我,我便告诉你这玉佩的来历,但是我却不是这玉佩的主人,所以玉佩是断不能让你拿走的。”
看少年态度坚决,拾欢知道凭自己的本事今日也不可能拿走这玉佩了,扔过去一个玉瓷瓶道:“你最好别耍花招,我能下一次痒痒粉,就能下第二次让你痛苦的药,比这个要强上百倍不止!”
蓝衣少年接过瓷瓶,看了一下,就打开取出一粒吃了,随后将剩下的药揣在自己怀里,不屑的道:“我轩逸一向说话算话,还不屑在你这小丫头面前食言呢。”
拾欢撇撇嘴,心中对轩逸的行为十分不屑,说的好听,干嘛把她剩下的解药踹自己兜里,那可是她第一次自己研究出来的解药呢,有本事还回来。
不过现在对拾欢来说最重要的是月光玉佩的来历,没工夫再因为解药的事情给他计较,轩逸果真说话算话,将月光玉佩的来历详细的说了出来。
原来,三年多前轩逸也曾到过拾欢坠崖的那个地方附近,因为听说那山里有一味非常难得的药所以前去采摘,只不过那个时候拾欢已经被药王救走了,两人才没有遇到,而就在离那里不远的地方,轩逸遇到了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还不足五岁,浑身是血,手里拿着一截木棍,正在跟他身后一匹半大的恶狼搏斗,轩逸就在旁边静静的看着,许是小男孩的运气,一下子击中了恶狼的头部,恶狼吃痛,小男孩立刻回身爬上旁边的树上,却在爬到一半的时候,身上的玉佩掉了下来,完全不顾恶狼又要冲过来,毫不犹豫的跳下去,将玉佩紧紧的抓在怀里,就在这时候,恶狼已经完全恢复,朝小男孩扑过去。
当时若不是轩逸及时出手,恐怕那小男孩已经被撕成碎片了,轩逸自问不是什么善人,能在狼口下救出那个小男孩已经很不错了,谁知那小男孩见了轩逸的本事,一定要拜轩逸为师,说自己名叫血仇,全家都被土匪杀死,学了功夫好为自己全家报仇。
轩逸被小男孩的勇敢和决心所触动,一般的小孩遇到恶狼早就吓的不行,而这个小男孩却能勇敢的与之搏斗,他眼中毫不掩饰的仇恨也让轩逸心中一颤,这多么像当年的自己?
轩逸最终收下了血仇,却是将他与自己的属下放在一起,让属下来教他些功夫,不过三天,小男孩就找到了他,将那块他用生命护着的玉佩放到了轩逸的手中,坚定的道:“公子,我血仇以此玉佩起誓,此生必定对公子忠心耿耿,为了表示我的忠心,就暂时在玉佩放在公子手中,直到公子对我完全信任位置,血仇身负灭门之仇,希望公子给血仇最强的师傅,最好的训练,让血仇快速成长起来。”
轩逸手下了玉佩,将血仇送到了他的秘密基地,现在的血仇,已经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不得不说,血仇的成长简直是神速。
听完轩逸的话,拾欢开始激动起来,从轩逸的描述来说,那个叫血仇的小男孩,肯定是苏齐无疑,原来当年苏齐并没有死,还拿走了月光玉佩,这一下子一人一物都有了着落,拾欢的心底松了口气。
拾欢镇定的道:“轩公子,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是血仇和这块玉佩对我都十分重要,你要怎么才能放手,开个条件吧?”
轩逸眼底闪过一丝精光,说道:“小丫头,你说你与血仇相识我就要相信你吗?况且血仇已经发过誓了,这一生一世都要追随与我,我在他身上费了那么多功夫,岂是你一句话就能放人的?”
“你到底想怎么样?”
轩逸将月光玉佩举起来道:“你只要答应我三件事,我就让你见到血仇,而这玉佩么,我之所以天天带着它没有将它还给血仇,是因为它能够压制我身上的奇毒,你那么会使毒药,光是刚刚我们对战的时候使出的毒药就不下百种,若有本事帮我解了这毒,这玉佩对我也没什么用处了,到时候我就会将这玉佩还给血仇,你若真跟他相识,从他手中拿到这玉佩并不难,这交易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