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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支离破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是他被误解、被漠视的真心。晗初对他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但显然,他欠面前这人的更多,以命抵偿都不足惜,何况是送他一个女人。
纵使爱逾生命,可到底,晗初也只是个女人。
沈予忽而再笑起来,望着门外风摇树摆的初秋景象,再问:“挽之,你当真会为她寻个好人家?”
“是。”云辞爽利地承认,又道,“恰好如今屈神医已动身前往房州,兴许他能治好晗初的喉疾。”
“有你云府的庇护,她日后必定会过得极好。”沈予怅然地笑着,无比自嘲,“你与晗初你情我愿,我再拦着反倒成了恶人。”
听见沈予松口,云辞也不再隐瞒:“出岫不愿意离开,说是你对她有恩……否则我也不会来说服你。”
不愿离开吗?是为了报恩?沈予尝到了苦涩滋味,如此煎熬难当,又掺着一丝回甘。他是多么欣喜于晗初对云辞的拒绝,可又多么失望于她对自己只是报恩。
沈予微微合上双目,强迫自己挂上风流无害的笑意:“不过是个女人,你开口我哪有不从?”他停顿片刻,这才转回看向云辞:“我想单独与她说话。”
“不要告诉她我已知道她是晗初。”云辞只嘱咐了这一句。
“为何?”
“我等她亲口告诉我。”
一炷香后,东苑书房。
“我倒是小瞧你了。走了一个赫连齐,却能得到挽之的垂青,你算不赔反赚。”沈予面色深沉地看向晗初,语气带着淡淡的嘲讽。明明知晓话语伤人,可他还是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晗初任他出言讽刺,只垂眸而立,犹如雪地红梅,铮铮又无声。
“哗啦啦”一阵声响传来,沈予将案上裁好的宣纸施手一挥,张张落在晗初面前:“挽之与你心有灵犀,我可没这能耐。你想说什么,便写出来。”
晗初任由宣纸拂面落地,才俯身逐一捡起。这些纸张,她裁了许久,务求长短整齐,边角平滑。有人视之为文房瑰宝,但也有人视之为糟粕。
晗初忽然不知自己是在坚持什么,放弃云公子的宽厚以待。她本以为自己留在此地全凭良心,可如今看来,沈小侯爷并不在意。
如此想着,晗初眸中渐渐浮起几分自嘲,攥着捡起来的宣纸,继续沉默。
此刻沈予已是恼恨非常,也自知方才的动作轻贱了对方。他微合双目,试图平复情绪,许久也没有出声。
屋内陷入一阵诡异的静默,两人都是相对无言。最后,还是晗初率先打破气氛,蘸了墨汁,郑重地伏案写道:“我会留在京州。”
沈予被那熟悉的字体刺痛了双目,便笑了起来:“留下?你要留下,也要看小爷我收不收。那日是我鬼迷心窍,才救你回来。哼!你这烫手山芋,还不值得小爷我去得罪明氏。”沈予竭力说得云淡风轻,好似自己当真不甚在意。
伤人三分,自伤七分,大抵如此。
晗初闻言却面色微变,说是伤心羞愧倒也不像,只是握在手中的狼毫,抖了两滴墨汁洒在纸上。
她这副表情狠狠刺激了沈予,后者别过脸去,故意不看她:“你这是什么鬼样子?还想留下?是嫌我被连累得不够?走了也好,你在京州的旧情人太多,恐怕终有一日纸包不住火。”
沈予看着氤氲在纸上的两朵墨花,语气仍旧带着讽刺:“看过那首《朱弦断》了?”
晗初点头。
“你是不是很自得?这诗如今已传遍南熙,你也算虽死犹荣了。”
听闻此言,晗初的心思早已被引到这首诗上,便顾不得沈予的冷嘲热讽,连忙提笔问道:“这诗是谁所作?”
“你不知道?”沈予依然冷笑,目光幽深而闪烁,“是九皇子。”
原来真的是九皇子!晗初有些恍惚,惊异之余更为触动。她没想到,贵为皇室宗亲,九皇子竟能写出那句“人心重利多轻贱,万籁寂寥浮世难”。
沈予观察晗初的面色,毫无意外地看到了她的动容。晗初求知音,他一直都知晓。只可惜他一迟再迟,注定错过。
“怎么,在九皇子与离信侯世子之间摇摆不定了?”沈予语气微酸,再次嘲讽。
听闻这人玷污自己的心思,晗初终于忍无可忍,敛眉冷然挥笔:“我敬云公子如师,请小侯爷慎言!”
“你敬挽之如师?”沈予见字几乎要笑出泪来,云辞与晗初,这两人竟连推脱之辞都如此相似,都是当局者迷!
“男女之间何来师徒之情?你当我是三岁孩童吗?”沈予笑了半晌,一语直击晗初心上,“你且看着,彼此相处越久,要么是他怜爱你,要么是你仰慕他!”
“啪嗒”一声轻响,晗初手中的狼毫已掉落在桌面上,衣袖上溅了几滴墨汁。仿佛是赌气似的,她点头对他做了个口型,樱唇微启只说出两个字:“我走。”
“这就对了。挽之与我情同手足,你在他身边好生侍奉,莫要让人觉得,我调教出的人没有章法。”沈予违心地告诫她,刻意装出冷漠的样子,“不许再想着赫连齐,也不要再与醉花楼联络。”
言罢他又自嘲地笑了笑,低声自语:“其实有挽之在,你迟早会忘了赫连齐。”
沈予自问这句话已说得足够低沉,可还是教晗初听到了。他瞧见她落下两颗晶莹泪珠,而后忽然盈盈一跪,对自己重重磕了一个头。
无须任何言语,沈予已明了晗初的意思。此情、此景,与醉花楼失火那夜何其相似?那时她也曾对风妈妈郑重叩首,以谢教养之恩。
而如今,他在拥有她短短百余日之后,也受下了她如此大礼。
其实是该欣慰的,他看中的女子拥有一颗七巧玲珑心。虽说他对她冷嘲热讽,出语刻薄,可她还是懂得了他的意思,只是不懂他的心思。
沈予再也按捺不住这最后的离别一刻,看着地上深深俯首的倩影,脱口而出一个问题:“晗初,在你心里,当我是什么?”
晗初缓缓从地上起身,沉吟片刻,走至案边提笔写道:“您的恩情,没齿难忘。”瘦金体,侧锋如兰,与某人的笔迹如出一辙。
沈予见字又笑了,笑得有些不是滋味。面前的少女,喜欢过赫连齐,倾慕着云辞,对他却唯有感激。说起来这算是最最虔诚的态度,然而也是最最浅薄的感情。
这才是最伤人的,“感激”只是个幌子,在她心里,只当他是陌生人。
可笑的男人自尊又开始作祟,促使沈予假装满意地笑了笑,回她一句:“也算你有良心,不枉小爷我疼你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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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支离破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是他被误解、被漠视的真心。晗初对他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但显然,他欠面前这人的更多,以命抵偿都不足惜,何况是送他一个女人。
纵使爱逾生命,可到底,晗初也只是个女人。
沈予忽而再笑起来,望着门外风摇树摆的初秋景象,再问:“挽之,你当真会为她寻个好人家?”
“是。”云辞爽利地承认,又道,“恰好如今屈神医已动身前往房州,兴许他能治好晗初的喉疾。”
“有你云府的庇护,她日后必定会过得极好。”沈予怅然地笑着,无比自嘲,“你与晗初你情我愿,我再拦着反倒成了恶人。”
听见沈予松口,云辞也不再隐瞒:“出岫不愿意离开,说是你对她有恩……否则我也不会来说服你。”
不愿离开吗?是为了报恩?沈予尝到了苦涩滋味,如此煎熬难当,又掺着一丝回甘。他是多么欣喜于晗初对云辞的拒绝,可又多么失望于她对自己只是报恩。
沈予微微合上双目,强迫自己挂上风流无害的笑意:“不过是个女人,你开口我哪有不从?”他停顿片刻,这才转回看向云辞:“我想单独与她说话。”
“不要告诉她我已知道她是晗初。”云辞只嘱咐了这一句。
“为何?”
“我等她亲口告诉我。”
一炷香后,东苑书房。
“我倒是小瞧你了。走了一个赫连齐,却能得到挽之的垂青,你算不赔反赚。”沈予面色深沉地看向晗初,语气带着淡淡的嘲讽。明明知晓话语伤人,可他还是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晗初任他出言讽刺,只垂眸而立,犹如雪地红梅,铮铮又无声。
“哗啦啦”一阵声响传来,沈予将案上裁好的宣纸施手一挥,张张落在晗初面前:“挽之与你心有灵犀,我可没这能耐。你想说什么,便写出来。”
晗初任由宣纸拂面落地,才俯身逐一捡起。这些纸张,她裁了许久,务求长短整齐,边角平滑。有人视之为文房瑰宝,但也有人视之为糟粕。
晗初忽然不知自己是在坚持什么,放弃云公子的宽厚以待。她本以为自己留在此地全凭良心,可如今看来,沈小侯爷并不在意。
如此想着,晗初眸中渐渐浮起几分自嘲,攥着捡起来的宣纸,继续沉默。
此刻沈予已是恼恨非常,也自知方才的动作轻贱了对方。他微合双目,试图平复情绪,许久也没有出声。
屋内陷入一阵诡异的静默,两人都是相对无言。最后,还是晗初率先打破气氛,蘸了墨汁,郑重地伏案写道:“我会留在京州。”
沈予被那熟悉的字体刺痛了双目,便笑了起来:“留下?你要留下,也要看小爷我收不收。那日是我鬼迷心窍,才救你回来。哼!你这烫手山芋,还不值得小爷我去得罪明氏。”沈予竭力说得云淡风轻,好似自己当真不甚在意。
伤人三分,自伤七分,大抵如此。
晗初闻言却面色微变,说是伤心羞愧倒也不像,只是握在手中的狼毫,抖了两滴墨汁洒在纸上。
她这副表情狠狠刺激了沈予,后者别过脸去,故意不看她:“你这是什么鬼样子?还想留下?是嫌我被连累得不够?走了也好,你在京州的旧情人太多,恐怕终有一日纸包不住火。”
沈予看着氤氲在纸上的两朵墨花,语气仍旧带着讽刺:“看过那首《朱弦断》了?”
晗初点头。
“你是不是很自得?这诗如今已传遍南熙,你也算虽死犹荣了。”
听闻此言,晗初的心思早已被引到这首诗上,便顾不得沈予的冷嘲热讽,连忙提笔问道:“这诗是谁所作?”
“你不知道?”沈予依然冷笑,目光幽深而闪烁,“是九皇子。”
原来真的是九皇子!晗初有些恍惚,惊异之余更为触动。她没想到,贵为皇室宗亲,九皇子竟能写出那句“人心重利多轻贱,万籁寂寥浮世难”。
沈予观察晗初的面色,毫无意外地看到了她的动容。晗初求知音,他一直都知晓。只可惜他一迟再迟,注定错过。
“怎么,在九皇子与离信侯世子之间摇摆不定了?”沈予语气微酸,再次嘲讽。
听闻这人玷污自己的心思,晗初终于忍无可忍,敛眉冷然挥笔:“我敬云公子如师,请小侯爷慎言!”
“你敬挽之如师?”沈予见字几乎要笑出泪来,云辞与晗初,这两人竟连推脱之辞都如此相似,都是当局者迷!
“男女之间何来师徒之情?你当我是三岁孩童吗?”沈予笑了半晌,一语直击晗初心上,“你且看着,彼此相处越久,要么是他怜爱你,要么是你仰慕他!”
“啪嗒”一声轻响,晗初手中的狼毫已掉落在桌面上,衣袖上溅了几滴墨汁。仿佛是赌气似的,她点头对他做了个口型,樱唇微启只说出两个字:“我走。”
“这就对了。挽之与我情同手足,你在他身边好生侍奉,莫要让人觉得,我调教出的人没有章法。”沈予违心地告诫她,刻意装出冷漠的样子,“不许再想着赫连齐,也不要再与醉花楼联络。”
言罢他又自嘲地笑了笑,低声自语:“其实有挽之在,你迟早会忘了赫连齐。”
沈予自问这句话已说得足够低沉,可还是教晗初听到了。他瞧见她落下两颗晶莹泪珠,而后忽然盈盈一跪,对自己重重磕了一个头。
无须任何言语,沈予已明了晗初的意思。此情、此景,与醉花楼失火那夜何其相似?那时她也曾对风妈妈郑重叩首,以谢教养之恩。
而如今,他在拥有她短短百余日之后,也受下了她如此大礼。
其实是该欣慰的,他看中的女子拥有一颗七巧玲珑心。虽说他对她冷嘲热讽,出语刻薄,可她还是懂得了他的意思,只是不懂他的心思。
沈予再也按捺不住这最后的离别一刻,看着地上深深俯首的倩影,脱口而出一个问题:“晗初,在你心里,当我是什么?”
晗初缓缓从地上起身,沉吟片刻,走至案边提笔写道:“您的恩情,没齿难忘。”瘦金体,侧锋如兰,与某人的笔迹如出一辙。
沈予见字又笑了,笑得有些不是滋味。面前的少女,喜欢过赫连齐,倾慕着云辞,对他却唯有感激。说起来这算是最最虔诚的态度,然而也是最最浅薄的感情。
这才是最伤人的,“感激”只是个幌子,在她心里,只当他是陌生人。
可笑的男人自尊又开始作祟,促使沈予假装满意地笑了笑,回她一句:“也算你有良心,不枉小爷我疼你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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