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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看过汤姆-汉克斯主演的电影《阿甘正传》,也许还能记得那么一个镜头。
傻人有傻福的阿甘,最后捧着一张印有苹果公司标志的纸说:“我买了一个水果公司的股票,有人说我这一辈不用再为钱发愁了。”
这部在九四年七月六号,对韩宣来说刚好是今天才首映的电影,男孩因为提前看过两三遍,还能清楚记得这个镜头,导演挑中了苹果公司,因为它的股票确实在几年间涨了十倍以上。
苹果总部所在的Cupertino市,中文译为“库比蒂诺”,也有人戏称为“裤破体露”,这里有着硅谷最好的学区之一,早年的宝岛移民,大多在这里购买房子,九十年代时候全宝岛人,没有不知道美国库比蒂诺市的。
如今苹果早已江河日下,新上任的老总是做半导体硬件出身,毕业于乔治亚理工学院,成绩相当出色,但他并不是合格的个人电脑产品经理。
在硅谷,也许没有人比史蒂夫-乔布斯更具传奇色彩。
乔布斯可能是美国工程院唯一一个没有在大学读完一学年书的院士,比尔-盖茨虽然没有大学毕业,毕竟正儿八经地上了两年。
乔布斯只读了半年大学,又旁听了一段时间,然后就彻底离开了学校,而他入选院士的原因是他“开创和发展个人电脑工业”。
乔布斯的生母是一名年轻的未婚在校研究生,因为自己无法在读书的同时带孩子,她决定将乔布斯送给别人收养。
她非常希望找一个有大学学历的人家,刚开始,她找了一对律师夫妇,但是那对夫妇想要个女孩,就这样乔布斯就被送到了他的养父母家里。
而乔布斯的生母后来发现不仅他们不是大学毕业生,养父甚至连中学都没有毕业,于是她拒绝在最后的收养文件上签字,到最后乔布斯的养父母许诺日后一定送他上大学,他的生母也就答应了。
乔布斯高中毕业后,进了一所学费很贵的私立大学他贫困的养父母倾其所有的积蓄,为他付了大学学费。
读了半年之后,乔布斯一方面觉得学非所用,另一方面不忍心花掉养父母一辈子的积蓄,所以决定退学,但他并没有离开学校,而是开始旁听他感兴趣的、将来可能对他有用的课。
年轻时候的乔布斯没有收入,靠在同学宿舍地板上蹭块地方睡觉,同时靠捡玻璃瓶、可乐罐挣点小钱,充当平时生活费。
每个星期天为了吃一顿施舍的饭,他要走十公里到一个教堂,当时乔布斯只做自己想做的事,他所在的美国工程院书法很有名,他也迷上了书法,虽然不知道书法以后有什么用,可后来的事实证明,乔布斯的艺术修养,使得苹果公司所有的产品设计得非常漂亮。
比如以前的计算机字体很单调,乔布斯在设计苹果的Macintosh计算机时,一下子想到了当年漂亮的书法,为这种个人电脑设计了独特的界面和字体。
1976年,乔布斯二十岁时,和斯蒂芬-沃兹尼克还有韦恩三人,在车库里办起了苹果公司,研制个人微机,不久韦恩退出,只剩下乔布斯和沃兹两人。
当时一台计算机少说要上万美元,即使价钱降几倍也不可能进入寻常老百姓家里。
在每一次技术革命中,新技术必须比老技术有质变的进步才能站住脚,乔布斯很清楚这一点,他必须让计算机价钱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才会有人要。
为了降低成本,Apple-I除了有一个带键盘的主机之外,什么外接设备都没有,只有一个可以接在家用电视上的视频端口,和一个能接盒式录音机的接口,保证数据和程序可以存在普通的录音带上。
电视机和录音机在美国几乎家家都有,同一年,两人研制出了世界上第一台通用的个人电脑Apple-I,美国百姓花上几百美元就能买到。
最早的苹果机实际上做不了什么事,只能让学计算机的孩子练习一下简单编程,还能玩一点简单的诸如警察抓小偷的游戏。
第一代苹果机操作很不方便,一般人是不会喜欢用它的,它象征性的意义远要比实际意义大得多,那就是:计算机可以进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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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看过汤姆-汉克斯主演的电影《阿甘正传》,也许还能记得那么一个镜头。
傻人有傻福的阿甘,最后捧着一张印有苹果公司标志的纸说:“我买了一个水果公司的股票,有人说我这一辈不用再为钱发愁了。”
这部在九四年七月六号,对韩宣来说刚好是今天才首映的电影,男孩因为提前看过两三遍,还能清楚记得这个镜头,导演挑中了苹果公司,因为它的股票确实在几年间涨了十倍以上。
苹果总部所在的Cupertino市,中文译为“库比蒂诺”,也有人戏称为“裤破体露”,这里有着硅谷最好的学区之一,早年的宝岛移民,大多在这里购买房子,九十年代时候全宝岛人,没有不知道美国库比蒂诺市的。
如今苹果早已江河日下,新上任的老总是做半导体硬件出身,毕业于乔治亚理工学院,成绩相当出色,但他并不是合格的个人电脑产品经理。
在硅谷,也许没有人比史蒂夫-乔布斯更具传奇色彩。
乔布斯可能是美国工程院唯一一个没有在大学读完一学年书的院士,比尔-盖茨虽然没有大学毕业,毕竟正儿八经地上了两年。
乔布斯只读了半年大学,又旁听了一段时间,然后就彻底离开了学校,而他入选院士的原因是他“开创和发展个人电脑工业”。
乔布斯的生母是一名年轻的未婚在校研究生,因为自己无法在读书的同时带孩子,她决定将乔布斯送给别人收养。
她非常希望找一个有大学学历的人家,刚开始,她找了一对律师夫妇,但是那对夫妇想要个女孩,就这样乔布斯就被送到了他的养父母家里。
而乔布斯的生母后来发现不仅他们不是大学毕业生,养父甚至连中学都没有毕业,于是她拒绝在最后的收养文件上签字,到最后乔布斯的养父母许诺日后一定送他上大学,他的生母也就答应了。
乔布斯高中毕业后,进了一所学费很贵的私立大学他贫困的养父母倾其所有的积蓄,为他付了大学学费。
读了半年之后,乔布斯一方面觉得学非所用,另一方面不忍心花掉养父母一辈子的积蓄,所以决定退学,但他并没有离开学校,而是开始旁听他感兴趣的、将来可能对他有用的课。
年轻时候的乔布斯没有收入,靠在同学宿舍地板上蹭块地方睡觉,同时靠捡玻璃瓶、可乐罐挣点小钱,充当平时生活费。
每个星期天为了吃一顿施舍的饭,他要走十公里到一个教堂,当时乔布斯只做自己想做的事,他所在的美国工程院书法很有名,他也迷上了书法,虽然不知道书法以后有什么用,可后来的事实证明,乔布斯的艺术修养,使得苹果公司所有的产品设计得非常漂亮。
比如以前的计算机字体很单调,乔布斯在设计苹果的Macintosh计算机时,一下子想到了当年漂亮的书法,为这种个人电脑设计了独特的界面和字体。
1976年,乔布斯二十岁时,和斯蒂芬-沃兹尼克还有韦恩三人,在车库里办起了苹果公司,研制个人微机,不久韦恩退出,只剩下乔布斯和沃兹两人。
当时一台计算机少说要上万美元,即使价钱降几倍也不可能进入寻常老百姓家里。
在每一次技术革命中,新技术必须比老技术有质变的进步才能站住脚,乔布斯很清楚这一点,他必须让计算机价钱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才会有人要。
为了降低成本,Apple-I除了有一个带键盘的主机之外,什么外接设备都没有,只有一个可以接在家用电视上的视频端口,和一个能接盒式录音机的接口,保证数据和程序可以存在普通的录音带上。
电视机和录音机在美国几乎家家都有,同一年,两人研制出了世界上第一台通用的个人电脑Apple-I,美国百姓花上几百美元就能买到。
最早的苹果机实际上做不了什么事,只能让学计算机的孩子练习一下简单编程,还能玩一点简单的诸如警察抓小偷的游戏。
第一代苹果机操作很不方便,一般人是不会喜欢用它的,它象征性的意义远要比实际意义大得多,那就是:计算机可以进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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