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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时分,北巷。
北巷不仅仅是一条弄巷,这是以一条长巷为核心的,接近半个城区大小的区域。
只是北巷一直在这个区域之中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所以湛英城里的老人便习惯把这整片区域,都称作北巷。
北巷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
这里有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亡命徒;有胸怀天下却报国无门的落魄书生;有穿的花枝招展在巷口拉客的流莺。
你若是有心,甚至能在这里找到国都覆灭的前朝黄紫公卿或者将种子孙。甚至某某覆灭小国之太子储君,都有可能在某个不起眼酒肆里面找到。
湛英城府衙的捕快,最讨厌的便是在案情上看到“北巷”二字,在捕快眼里,北巷发生命案连个事情都不算,这里的人都死光了,湛英城里才算是干净。
不仅仅是捕快,湛英城里任何正派的人士,都将北巷二字视为洪水猛兽,流落到北巷里的人,已经不是人了,是乱葬岗夺食的野狗;是阴沟里的老鼠;是最令人作呕的臭虫毒蛇。
而北巷之所以能在湛英城存在这么久,肯定也有它的可取之处——在北巷,只要有银子,你能买到任何东西。
毕竟平日里越是高高在上的人物,越是需要有人来替他们做一些静悄悄的事情。
显然,北巷是符合这些大人物的需求的。
孙素带着杨秀所来之地,正是北巷。
自从踏入这北巷外围区域,杨秀一颗心便提到了嗓子眼,他虽然是一介纨绔衙内,但平日里接触的都是花天酒地风花雪月的事情,再不济也是架鹰斗犬,哪里曾与北巷这些视人命如草芥的魔头有过接触?
跟在孙素身后,杨秀每迈一步,都感觉自己胸膛里的心脏跳动就更剧烈一分,坍塌的墙壁、破败的院落、街道之上随处可见的排泄物和破烂的酒坛……这里的每一切,都充斥着肮脏混乱的气息。
在杨秀看来,这里不是人间,也不是地狱,而是介于人间和地狱的混乱之地,在这里活着的,都是一些半人半鬼的东西。
杨秀一把推开贴到自己身上的一名面容憔悴若活死人的流莺,贴在孙素身后战战兢兢问道:“孙公子,咱们为何不带几个下人过来?这种地方肮脏混乱,万一出个什么岔子……”
孙素脚步不停,冷哼一声:“咱们所谋何事,你我心知肚明,若是此事提前泄露出去一分,大事必败,不仅如此,在你府中见过我的下人和小妾,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孙素话语极其平静,杨秀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寒颤。
不是为了孙素的话语,而是他那平淡的表情。
为了那万分之一的可能牺牲掉两条人命,在孙素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也是到了这种时刻,杨秀才从心底里再次审视了孙素之前所说言语,也是到了现在,他才真切明白,自己参与了一项多么重大的事情。
深吸一口气,杨秀慢慢平静下来:“孙公子放心,此事我自有分寸,咱们来此,是要见何人?”
此时有一醉醺醺的大汉正从对面过来,偌大的街道,他却偏偏踉踉跄跄地朝孙素撞过来。
孙素看起来眉清目秀,但出手却极其狠辣,那大汉刚刚来到他身前一尺之处,他便出手如电,抓住那大汉头发往下狠狠拽,大汉吃痛,哎呦一声便弯下腰来。
紧接着,孙素一掀长袍袍襟,一记凌厉的膝撞猛然袭向壮汉面门,而与此同时,他的右臂灵巧一弯,手肘如刀,猛然下砸,正中壮汉脊柱。
一套连招下来,仅仅是花费了不到三息的时间,那壮汉此时犹如死狗一般趴伏在地,生死不知。
孙素在长袍之上擦了擦手,不言不语直接踩着那壮汉身体踏了过去。
杨秀想了想,看着前方孙素的注意力并不在自己身上,想了想之后还是决定绕过去。
此时,街道黑暗角落里,蓦然闪出六七条壮汉,都是穷苦脚行的打扮,为首一手手执明晃晃的牛角尖刀,其余人手里都是握着婴儿手臂粗细的齐眉短棍。
不知是否有意,这些短棍末端之上还沾染着些许血污迹象,远远看去甚是恶心。
为首一壮汉赤裸的上身上面满是刀疤,模样更是凶神恶煞,他把玩着手里的牛角尖刀,一边向孙素走过来一边沉声道:“这位朋友,我兄弟不过是多吃了几杯酒而已,你就出手如此毒辣,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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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时分,北巷。
北巷不仅仅是一条弄巷,这是以一条长巷为核心的,接近半个城区大小的区域。
只是北巷一直在这个区域之中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所以湛英城里的老人便习惯把这整片区域,都称作北巷。
北巷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
这里有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亡命徒;有胸怀天下却报国无门的落魄书生;有穿的花枝招展在巷口拉客的流莺。
你若是有心,甚至能在这里找到国都覆灭的前朝黄紫公卿或者将种子孙。甚至某某覆灭小国之太子储君,都有可能在某个不起眼酒肆里面找到。
湛英城府衙的捕快,最讨厌的便是在案情上看到“北巷”二字,在捕快眼里,北巷发生命案连个事情都不算,这里的人都死光了,湛英城里才算是干净。
不仅仅是捕快,湛英城里任何正派的人士,都将北巷二字视为洪水猛兽,流落到北巷里的人,已经不是人了,是乱葬岗夺食的野狗;是阴沟里的老鼠;是最令人作呕的臭虫毒蛇。
而北巷之所以能在湛英城存在这么久,肯定也有它的可取之处——在北巷,只要有银子,你能买到任何东西。
毕竟平日里越是高高在上的人物,越是需要有人来替他们做一些静悄悄的事情。
显然,北巷是符合这些大人物的需求的。
孙素带着杨秀所来之地,正是北巷。
自从踏入这北巷外围区域,杨秀一颗心便提到了嗓子眼,他虽然是一介纨绔衙内,但平日里接触的都是花天酒地风花雪月的事情,再不济也是架鹰斗犬,哪里曾与北巷这些视人命如草芥的魔头有过接触?
跟在孙素身后,杨秀每迈一步,都感觉自己胸膛里的心脏跳动就更剧烈一分,坍塌的墙壁、破败的院落、街道之上随处可见的排泄物和破烂的酒坛……这里的每一切,都充斥着肮脏混乱的气息。
在杨秀看来,这里不是人间,也不是地狱,而是介于人间和地狱的混乱之地,在这里活着的,都是一些半人半鬼的东西。
杨秀一把推开贴到自己身上的一名面容憔悴若活死人的流莺,贴在孙素身后战战兢兢问道:“孙公子,咱们为何不带几个下人过来?这种地方肮脏混乱,万一出个什么岔子……”
孙素脚步不停,冷哼一声:“咱们所谋何事,你我心知肚明,若是此事提前泄露出去一分,大事必败,不仅如此,在你府中见过我的下人和小妾,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孙素话语极其平静,杨秀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寒颤。
不是为了孙素的话语,而是他那平淡的表情。
为了那万分之一的可能牺牲掉两条人命,在孙素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也是到了这种时刻,杨秀才从心底里再次审视了孙素之前所说言语,也是到了现在,他才真切明白,自己参与了一项多么重大的事情。
深吸一口气,杨秀慢慢平静下来:“孙公子放心,此事我自有分寸,咱们来此,是要见何人?”
此时有一醉醺醺的大汉正从对面过来,偌大的街道,他却偏偏踉踉跄跄地朝孙素撞过来。
孙素看起来眉清目秀,但出手却极其狠辣,那大汉刚刚来到他身前一尺之处,他便出手如电,抓住那大汉头发往下狠狠拽,大汉吃痛,哎呦一声便弯下腰来。
紧接着,孙素一掀长袍袍襟,一记凌厉的膝撞猛然袭向壮汉面门,而与此同时,他的右臂灵巧一弯,手肘如刀,猛然下砸,正中壮汉脊柱。
一套连招下来,仅仅是花费了不到三息的时间,那壮汉此时犹如死狗一般趴伏在地,生死不知。
孙素在长袍之上擦了擦手,不言不语直接踩着那壮汉身体踏了过去。
杨秀想了想,看着前方孙素的注意力并不在自己身上,想了想之后还是决定绕过去。
此时,街道黑暗角落里,蓦然闪出六七条壮汉,都是穷苦脚行的打扮,为首一手手执明晃晃的牛角尖刀,其余人手里都是握着婴儿手臂粗细的齐眉短棍。
不知是否有意,这些短棍末端之上还沾染着些许血污迹象,远远看去甚是恶心。
为首一壮汉赤裸的上身上面满是刀疤,模样更是凶神恶煞,他把玩着手里的牛角尖刀,一边向孙素走过来一边沉声道:“这位朋友,我兄弟不过是多吃了几杯酒而已,你就出手如此毒辣,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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