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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敬儒的记忆中,梁小姐不过是个长得胖乎乎的小姑娘,除了肤色极白,眼睛不小之外没什么特别的,最喜欢跟在他的后面跑。他有时候故意跑得很快,就是想看看她跑得气喘吁吁的样子。每当这时候,她的脸都会红得像个苹果,看着让人真想咬上一口。
他曾趁着丫鬟不注意,咬过一口,被跟着他一起来做客的表姐发现了,好几日都没有理会他。那个表姐的闺名似乎叫素月。
想到这里,他不由笑道:“我只当她是妹妹,从未有过任何非分之想。况且我家早早搬到京城来了,早已与那家断了联系,谁知竟有今日的风波。”又叹息了几声。
他的另一名友人裴茗则挑了挑眉,道:“前途为要。似这般误会,还是尽快解释清楚得好。你可还记得那中了进士的闻达?”
李敬儒回头道:“那件事这样有名,我如何不知呀?”
“本来陆翰林想招他为婿的,甚至已经定了亲,却被他从小做了娃娃亲的未婚妻子找上了门闹,结果闹得人尽皆知,最后传到皇帝耳朵里,下旨令他守旧诺,依旧娶从前那女子为妻。命陆翰林的女儿另择女婿。这还不算,还派他到南疆那荒蛮地方做个小官,十来年都没升过官职,恐怕这辈子就要客死他乡了。李兄才华出众,将来必定出人头地,怎可因为一区区女子耽误前程?”
李敬儒边摇头边笑道:“不妥,不妥,读书人岂可忘本?当年闻进士是被权势迷了眼,人品大有问题,陛下怎样处置都不为过。而我却不同。这其中有些误会,待我和她解释便好。”
林学渊斜着眼,瞧了李敬儒一眼,调笑道:“别是已经和人家小姐交换过什么信物,指天发誓,非卿不娶吧?否则谁家小姐会千里迢迢跑到这里逼婚呢?”
李敬儒笑着摇头道:“哪里有你说得这样夸张?”
林学渊不依不饶的道:“那就是有了?”
裴茗为他辩解道:“世济向来为人正直,多少名门贵女对他有心,他都不理会。我从前只当他心中有人,如今看来,倒是另有原因了。”
李敬儒叹道:“还是裴兄懂我。”
“老实说,世济是我们几个人中学问最好的,今科必发达,秋闱怕是定能中的。”裴茗道。
他们这边说着话,冷不防听见有人说道:“一群酸腐儒生都快酸透了,快去端盆水来,小爷我要洗洗耳朵。”
李敬儒没想到此处还有人,等闻言转头望去,林学渊随口骂道:“是哪个兔崽子敢说爷爷的坏话?”
“是你大爷我。”
林学渊定睛一瞧,只见花丛中的长条青石上坐起一人,身上随意披了件墨绿刻丝鹤氅,单手支着头,似乎因为被打扰了睡眠,俊朗的面庞上还带着一丝懒洋洋的愠怒。
林学渊咽了口唾沫,心中暗暗叫苦,怎的竟遇上这位霸王了。要说他也是在纨绔子弟里面混惯了的,走到哪儿都是呼朋唤友,说不上风光无限,但人人也都给他几分面子。但在这位小爷面前却只算是孙子辈的。这位豫国公府的三公子岂非好惹的?其母鲁阳郡主本是皇族宗女,曾在宫中侍奉太后多年,连皇帝见了都要口称一声“皇妹”。且他性子乖戾,向来说一不二,又心狠手黑,一个不顺心就能将人整得半死不活的,偏偏过后他自己还一点事没有。不用太后发话,谁又敢找上门去找茬?
当年就曾出过一桩轰动京城的事,萧明钰曾将御史杨杰的二儿子打了个半死,回去后也许是没能及时医治,或许是养伤的时候犯了什么忌讳,反正最后是一命呜呼了。当时杨杰差点炸了,上金殿去告了御状,陛下命人查明了真相,说杨杰之死是因为养伤时纵欲过度,并非是被萧明钰打死的,只是命其外甥闭门思过。没过半年,萧明钰就又开始招摇过市,而杨杰却因为一些小错被人弹劾,贬官回乡了。自此之后,人人都知道他不好惹,打死人也白打,这霸王的名号就叫得更响了。
他又没长一身铜筋铁骨,每次一听到这位霸王的名号都绕道走。今儿也不知道怎么这么倒霉,竟在此处碰见他了。
萧明钰正在此处午睡,迷迷糊糊的听见有人说话,便侧耳听了两句。谁知越听越恶心,越听心越烦,明明是有意悔婚,却偏偏要装出一副神情正人君子的模样来,遂掏了掏耳朵,猛的一翻身坐起,出声将几人的话打断,怕再听下去就要吐了。
林学渊敢怒不敢言,又觉得什么都不做就这么走了到底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最后只得摆出一副“今天天气好,大爷我不跟人计较”的表情,仰首阔步的走开了。见他走了,另外几个也赶忙跟了上去。
李敬儒暗哼了一声:“纨绔子弟,不过是倚仗着出身罢了。”
萧明钰见一白面书生走在最后,还瞄了自己一眼,见自己瞧他,遂将胸脯一挺,神情中带着不屑,心里不觉好笑。这不就是刚才那个“正人君子”吗?有趣,很有趣,他还真想看看此人究竟是不是真像他那些朋友形容的那般正直。
李敬儒被萧明钰眼底若有似无的笑意惊得打了个寒颤,脚下的步子迈得越发勤快了起来。
却说到了约定的日子,天色一大早就不同寻常的阴沉。曲胜亲自赶着车等在将军府门口,为防下雨,他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眯缝着眼瞧着天光。忽然,一滴冰冷的水珠打在他的脸上,他伸手刚抹去,又一滴落了下来,接着是两滴,四滴,六滴……越来越快,越来越疾,他来不及擦抹,整个人缩回了雨棚之下。他抱着手臂,低头看着浅褐色的地渐渐变成深青,小声骂了句:“老天爷真瞎了狗眼!”
“好大的雨呀。”怀珠撑着伞,护着妙懿快步登上了马车,她则小心翼翼的合上伞,一回身上了马车。不过一转眼的功夫,发髻上就落了一层水珠,她取出帕子擦了一下,雨水和着桂花头油的芬芳润湿了大半个帕子。
妙懿摘下头上风帽,轻启朱唇,道:“我们走吧,别耽搁了时辰。”
这也是她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那个人了。
暗如黄昏的天空瞬间被数条银龙撕裂开来,风夹着雨丝,裹挟着无数行人在街上乱窜,奔跑,忙着寻找哪怕巴掌大的容身之处,只为停下来喘匀一口气,得空抱怨一下这鬼天气。
车轮驶过沉积了雨水的坑洼之地,颠簸了一下,车里的主仆却似乎一点没有感觉... -->>
在李敬儒的记忆中,梁小姐不过是个长得胖乎乎的小姑娘,除了肤色极白,眼睛不小之外没什么特别的,最喜欢跟在他的后面跑。他有时候故意跑得很快,就是想看看她跑得气喘吁吁的样子。每当这时候,她的脸都会红得像个苹果,看着让人真想咬上一口。
他曾趁着丫鬟不注意,咬过一口,被跟着他一起来做客的表姐发现了,好几日都没有理会他。那个表姐的闺名似乎叫素月。
想到这里,他不由笑道:“我只当她是妹妹,从未有过任何非分之想。况且我家早早搬到京城来了,早已与那家断了联系,谁知竟有今日的风波。”又叹息了几声。
他的另一名友人裴茗则挑了挑眉,道:“前途为要。似这般误会,还是尽快解释清楚得好。你可还记得那中了进士的闻达?”
李敬儒回头道:“那件事这样有名,我如何不知呀?”
“本来陆翰林想招他为婿的,甚至已经定了亲,却被他从小做了娃娃亲的未婚妻子找上了门闹,结果闹得人尽皆知,最后传到皇帝耳朵里,下旨令他守旧诺,依旧娶从前那女子为妻。命陆翰林的女儿另择女婿。这还不算,还派他到南疆那荒蛮地方做个小官,十来年都没升过官职,恐怕这辈子就要客死他乡了。李兄才华出众,将来必定出人头地,怎可因为一区区女子耽误前程?”
李敬儒边摇头边笑道:“不妥,不妥,读书人岂可忘本?当年闻进士是被权势迷了眼,人品大有问题,陛下怎样处置都不为过。而我却不同。这其中有些误会,待我和她解释便好。”
林学渊斜着眼,瞧了李敬儒一眼,调笑道:“别是已经和人家小姐交换过什么信物,指天发誓,非卿不娶吧?否则谁家小姐会千里迢迢跑到这里逼婚呢?”
李敬儒笑着摇头道:“哪里有你说得这样夸张?”
林学渊不依不饶的道:“那就是有了?”
裴茗为他辩解道:“世济向来为人正直,多少名门贵女对他有心,他都不理会。我从前只当他心中有人,如今看来,倒是另有原因了。”
李敬儒叹道:“还是裴兄懂我。”
“老实说,世济是我们几个人中学问最好的,今科必发达,秋闱怕是定能中的。”裴茗道。
他们这边说着话,冷不防听见有人说道:“一群酸腐儒生都快酸透了,快去端盆水来,小爷我要洗洗耳朵。”
李敬儒没想到此处还有人,等闻言转头望去,林学渊随口骂道:“是哪个兔崽子敢说爷爷的坏话?”
“是你大爷我。”
林学渊定睛一瞧,只见花丛中的长条青石上坐起一人,身上随意披了件墨绿刻丝鹤氅,单手支着头,似乎因为被打扰了睡眠,俊朗的面庞上还带着一丝懒洋洋的愠怒。
林学渊咽了口唾沫,心中暗暗叫苦,怎的竟遇上这位霸王了。要说他也是在纨绔子弟里面混惯了的,走到哪儿都是呼朋唤友,说不上风光无限,但人人也都给他几分面子。但在这位小爷面前却只算是孙子辈的。这位豫国公府的三公子岂非好惹的?其母鲁阳郡主本是皇族宗女,曾在宫中侍奉太后多年,连皇帝见了都要口称一声“皇妹”。且他性子乖戾,向来说一不二,又心狠手黑,一个不顺心就能将人整得半死不活的,偏偏过后他自己还一点事没有。不用太后发话,谁又敢找上门去找茬?
当年就曾出过一桩轰动京城的事,萧明钰曾将御史杨杰的二儿子打了个半死,回去后也许是没能及时医治,或许是养伤的时候犯了什么忌讳,反正最后是一命呜呼了。当时杨杰差点炸了,上金殿去告了御状,陛下命人查明了真相,说杨杰之死是因为养伤时纵欲过度,并非是被萧明钰打死的,只是命其外甥闭门思过。没过半年,萧明钰就又开始招摇过市,而杨杰却因为一些小错被人弹劾,贬官回乡了。自此之后,人人都知道他不好惹,打死人也白打,这霸王的名号就叫得更响了。
他又没长一身铜筋铁骨,每次一听到这位霸王的名号都绕道走。今儿也不知道怎么这么倒霉,竟在此处碰见他了。
萧明钰正在此处午睡,迷迷糊糊的听见有人说话,便侧耳听了两句。谁知越听越恶心,越听心越烦,明明是有意悔婚,却偏偏要装出一副神情正人君子的模样来,遂掏了掏耳朵,猛的一翻身坐起,出声将几人的话打断,怕再听下去就要吐了。
林学渊敢怒不敢言,又觉得什么都不做就这么走了到底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最后只得摆出一副“今天天气好,大爷我不跟人计较”的表情,仰首阔步的走开了。见他走了,另外几个也赶忙跟了上去。
李敬儒暗哼了一声:“纨绔子弟,不过是倚仗着出身罢了。”
萧明钰见一白面书生走在最后,还瞄了自己一眼,见自己瞧他,遂将胸脯一挺,神情中带着不屑,心里不觉好笑。这不就是刚才那个“正人君子”吗?有趣,很有趣,他还真想看看此人究竟是不是真像他那些朋友形容的那般正直。
李敬儒被萧明钰眼底若有似无的笑意惊得打了个寒颤,脚下的步子迈得越发勤快了起来。
却说到了约定的日子,天色一大早就不同寻常的阴沉。曲胜亲自赶着车等在将军府门口,为防下雨,他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眯缝着眼瞧着天光。忽然,一滴冰冷的水珠打在他的脸上,他伸手刚抹去,又一滴落了下来,接着是两滴,四滴,六滴……越来越快,越来越疾,他来不及擦抹,整个人缩回了雨棚之下。他抱着手臂,低头看着浅褐色的地渐渐变成深青,小声骂了句:“老天爷真瞎了狗眼!”
“好大的雨呀。”怀珠撑着伞,护着妙懿快步登上了马车,她则小心翼翼的合上伞,一回身上了马车。不过一转眼的功夫,发髻上就落了一层水珠,她取出帕子擦了一下,雨水和着桂花头油的芬芳润湿了大半个帕子。
妙懿摘下头上风帽,轻启朱唇,道:“我们走吧,别耽搁了时辰。”
这也是她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那个人了。
暗如黄昏的天空瞬间被数条银龙撕裂开来,风夹着雨丝,裹挟着无数行人在街上乱窜,奔跑,忙着寻找哪怕巴掌大的容身之处,只为停下来喘匀一口气,得空抱怨一下这鬼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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