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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被那个孩子差点抢走了随身物品,也被他咬伤了手,不过荆宇还是对他很同情。
“怎么回事?”,荆宇急忙问道。
“那个小偷因为偷一位绅士的丝巾手绢被抓住了,老城判他去做苦役,结果去了没两天就快不行了,人家把他送了回来,眼瞅着就要死了。”,格雷森说道。
虽然不知道‘老城’就是伦敦中央刑事法庭的别称,不过荆宇大概了解这个时代的苦役是怎么回事,看过《悲惨世界》小说和音乐剧,里面的男主人公冉阿让开局就是偷了面包被判刑,然后做苦役的。
那种日子对于一个成年人都过于辛苦,更别提一个瘦弱的小孩。
听到这里,荆宇心中有些不忍,对于之前发生的事情也不放在心上了,反而很关心他的生死,,他觉得那个孩子瘦弱的身体加上劳累是不是生病了,也许自己带的药物能帮他一把。
于是他对格莱森提了要求,希望能带自己去看看那个孩子,他决定看看是否能救他下来。
格莱森巡警当下就满口答应,虽然不能理解荆宇的所作所为不过他正一心想讨好这位外国的有钱人,自然就同意了,不过必须要等他巡逻完毕才可以带荆宇过去,那时候恐怕天色已经晚了。
荆宇并不在意时间的早晚,反正有一位巡警陪同,安全上面应该不会又什么问题。
回到自己的房间,荆宇带了取出一些消炎类的药物,以及自己一直随身吃的复合维生素等,另外他还在旅店里买了一些食物准备带过去。
等到格莱森巡警交接班过来后,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街头已经燃起了煤气灯。
荆宇早已叫了一辆双轮马车就等候在旅店门口,当格莱森到来后,荆宇便带着他跳上了上去。
那个孩子住的地方距离荆宇第一天所在的贫民窟位置不远,格莱森告诉了车夫地址后,随着踢踏的马蹄声,他们沿着街道向哪里出发。
走了一段路快到地方后,哪里的街道两边已经没有煤气灯照明,马车夫停下车点燃了车上的灯,这时候荆宇才注意到,马车上的照明用灯还不是自己以前见过的那种带玻璃罩可以防风的马灯,而是更原始的油灯,看起来使用的也不是煤油好像是某种动物脂肪。
荆宇暗暗的把这个情况记了下来,看起来以后也许自己可以考虑‘发明’一下马灯,至于煤油以后可以打听下,他觉得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美国的洛克菲勒此时应该成立了美国标准石油公司了,不过他并不敢肯定这些,毕竟现在的美国可跟自己历史上的美国不是一回事了。
不过这也提醒了他,如果将来有了钱,完全可以去一趟美国看看能不能买些土地,然后钻探石油,那样的话成为一个亿万富翁似乎不是什么难事。
不过这个还是只能想想而已,自己面前的事情还有很多,这些计划只能以后再说了。
就在荆宇胡思乱想的时候,马车又一次停了下来,他们到了。
荆宇和格莱森下了马车,吩咐马车夫不要离开就在这里等候着,马车夫原本不太同意,不过荆宇表示愿意给他双倍的车资后,他就不再说什么了。
这里的人家大多都是卖力气的底层工人,连吃饱饭都有些困难更别提用煤气灯照明了,他们家里连蜡烛都舍不得用,所以天一黑这里的人便早早歇下了。
幸好他们从马车夫那里拿来了提灯照明,才能勉强看清楚,此时的伦敦虽然没有下雨,不过空气潮湿起了雾气,黄橙橙的灯光似乎无力穿透这雾气,只能照亮一两米的范围,再远一点就完全被黑暗所吞噬,没有手表的荆宇估计这时候也就是晚上7点多到8点的样子,这时候又不方便在格莱森的旁边掏出手机看时间,只能预估一下。
格莱森早就在荆宇说要来的时候打听到了他们的住处,再加上他白天已经借着巡逻来过了,于是很轻松的找到了一处低矮的小屋,荆宇看不太清周遭的情况。
不过格莱森倒是不客气,他上去就把... -->>
虽然被那个孩子差点抢走了随身物品,也被他咬伤了手,不过荆宇还是对他很同情。
“怎么回事?”,荆宇急忙问道。
“那个小偷因为偷一位绅士的丝巾手绢被抓住了,老城判他去做苦役,结果去了没两天就快不行了,人家把他送了回来,眼瞅着就要死了。”,格雷森说道。
虽然不知道‘老城’就是伦敦中央刑事法庭的别称,不过荆宇大概了解这个时代的苦役是怎么回事,看过《悲惨世界》小说和音乐剧,里面的男主人公冉阿让开局就是偷了面包被判刑,然后做苦役的。
那种日子对于一个成年人都过于辛苦,更别提一个瘦弱的小孩。
听到这里,荆宇心中有些不忍,对于之前发生的事情也不放在心上了,反而很关心他的生死,,他觉得那个孩子瘦弱的身体加上劳累是不是生病了,也许自己带的药物能帮他一把。
于是他对格莱森提了要求,希望能带自己去看看那个孩子,他决定看看是否能救他下来。
格莱森巡警当下就满口答应,虽然不能理解荆宇的所作所为不过他正一心想讨好这位外国的有钱人,自然就同意了,不过必须要等他巡逻完毕才可以带荆宇过去,那时候恐怕天色已经晚了。
荆宇并不在意时间的早晚,反正有一位巡警陪同,安全上面应该不会又什么问题。
回到自己的房间,荆宇带了取出一些消炎类的药物,以及自己一直随身吃的复合维生素等,另外他还在旅店里买了一些食物准备带过去。
等到格莱森巡警交接班过来后,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街头已经燃起了煤气灯。
荆宇早已叫了一辆双轮马车就等候在旅店门口,当格莱森到来后,荆宇便带着他跳上了上去。
那个孩子住的地方距离荆宇第一天所在的贫民窟位置不远,格莱森告诉了车夫地址后,随着踢踏的马蹄声,他们沿着街道向哪里出发。
走了一段路快到地方后,哪里的街道两边已经没有煤气灯照明,马车夫停下车点燃了车上的灯,这时候荆宇才注意到,马车上的照明用灯还不是自己以前见过的那种带玻璃罩可以防风的马灯,而是更原始的油灯,看起来使用的也不是煤油好像是某种动物脂肪。
荆宇暗暗的把这个情况记了下来,看起来以后也许自己可以考虑‘发明’一下马灯,至于煤油以后可以打听下,他觉得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美国的洛克菲勒此时应该成立了美国标准石油公司了,不过他并不敢肯定这些,毕竟现在的美国可跟自己历史上的美国不是一回事了。
不过这也提醒了他,如果将来有了钱,完全可以去一趟美国看看能不能买些土地,然后钻探石油,那样的话成为一个亿万富翁似乎不是什么难事。
不过这个还是只能想想而已,自己面前的事情还有很多,这些计划只能以后再说了。
就在荆宇胡思乱想的时候,马车又一次停了下来,他们到了。
荆宇和格莱森下了马车,吩咐马车夫不要离开就在这里等候着,马车夫原本不太同意,不过荆宇表示愿意给他双倍的车资后,他就不再说什么了。
这里的人家大多都是卖力气的底层工人,连吃饱饭都有些困难更别提用煤气灯照明了,他们家里连蜡烛都舍不得用,所以天一黑这里的人便早早歇下了。
幸好他们从马车夫那里拿来了提灯照明,才能勉强看清楚,此时的伦敦虽然没有下雨,不过空气潮湿起了雾气,黄橙橙的灯光似乎无力穿透这雾气,只能照亮一两米的范围,再远一点就完全被黑暗所吞噬,没有手表的荆宇估计这时候也就是晚上7点多到8点的样子,这时候又不方便在格莱森的旁边掏出手机看时间,只能预估一下。
格莱森早就在荆宇说要来的时候打听到了他们的住处,再加上他白天已经借着巡逻来过了,于是很轻松的找到了一处低矮的小屋,荆宇看不太清周遭的情况。
不过格莱森倒是不客气,他上去就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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